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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方山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社区:

现将《东方山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石市下陆区东方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24日

东方山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建立健全东方山街道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后社会稳定。

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党委领导、街道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救原则;坚持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一体化原则。

、组织指挥体系

(一)组织指挥机构

成立街道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副主任担任成员包括:党政办、党建办、应急办、社事办、经济发展办、平安建设办财务室、各社区。

(二)街道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办公室

街道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办公室设在应急办,负责承担街道防灾减灾日常工作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街道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分管领导兼任。主要职责:负责与相关部门、地方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综合材料及各类文电的起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街道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综合办:负责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开展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减灾救灾宣传工作;根据街道减灾救灾委办公室提供的防灾减灾救灾信息,组织和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通报减灾救灾动态。

2.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全街道灾害救助工作,核查、上报灾情,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承担接受、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工作。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及防治工作,及时上报灾害信息;组织调查、收集、整理统计有关灾害数据,会同上级应急部门核查、评估灾情,提出灾后治理、重建的措施建议。

3.社会事务办:负责督促指导将符合条件的因灾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重大灾害因灾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协助配合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福利机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指导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及时报告重大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和疫情信息;根据需要及时派遣医疗防疫专家队伍和支持应急药品;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开展心理救助

4.综合执法中心:负责指导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保障;组织队伍参加抢险救灾;负责组织协调民兵、社会组织、志愿者参加抢险救灾;主要负责解救、转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员,运送救灾物资等任务。负责对食品、饮用水和捐赠物资进行质量检验和监督,保证安全,负责组织开展灾区餐饮服务食品、药品的监管。

5.平安建设办、东方山派出所:负责灾害救助现场安全警戒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指导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负责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6.财务室:负责编制街道级财政防灾减灾救灾经费预算,负责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安排街道级救灾工作经费和装备经费。

7.经济发展办:负责指导和协调农业和工业方面的应急处置;组织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和工业生产。协助应急办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8.各社区职责各社区在街道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各社区应急预案;做好隐患(危险)源(点)排查和灾前预警信息发布;落实各项防灾减灾及预防措施;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抢灾救灾;核实、报告情况;宣传、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应急救援任务和开展生产、生活自救。

四、基本情况

1.辖区内共有6个社区。户籍人口约1.6万人人口约1.29万人,自建房5407栋,其中C、D危房16

2.辖区有水库1座(园门水库)山塘2处(郭家湾山塘,占本六4、5号塘)5条排洪港(东港、西港、园门港、东钢港、杨家垅港)流经辖区。

3.辖区有工业企业5家。

五、灾害隐患

根据可能发生的洪涝、暴雨、冻雨、大风等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启动预警响应,对以下部位予以重点关注:

1.地质灾害隐患点有8处,东昌社区4处、管山社区2,东方路社区1处,张家湾社区1处

2.有水库1座、山塘2处,因园门水库为小型水库,总库容100万m³,控制流域面积1.68平方公里,距离东方路社区园门湾居民区较重点关注水库动态

、灾害预警响应

(一)预警信息发布及信息报送

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及时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并按照预警信息及时发布红、橙、黄、蓝四级预警信息。加强信息通报制,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信息至值班室或应急办。值班电话:0714—6577520(值班室)、0714-6577259(应急办)。

(二)预警响应评估与启动

各社区、街道有关部门要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组织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出现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的情况时,启动预警响应附件1:应急响应级别启动条件

、预警信息

地质灾害点预警发出后,域内涉险人员按方案转移;园门水库预警信号发出后,域内涉险人员按方案转移;当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视情况发布撤离转移信号,指定区域内人员按方案转移。具体工作组分工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应急办等部门组成,负责通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工作组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传达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对于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的指示和批示。

2.灾情核查组:应急办牵头,负责灾情的核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3.抢险救援组:由应急办牵头,街道应急突击队、各社区应急救援和志愿者队伍组成,负责指挥、协调抢险队伍开展现场抢险救援,组织指导现场人员和周围群众安全防护、伤员搜救、人员疏散以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

4.医疗救护组:由社会事务办牵头,负责组建现场救治医疗队伍,落实救护车和医务人员,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紧急救治受伤人员,指定医院开辟紧急救援绿色通道,转送重伤员,并做好防疫工作。

5.善后处理组:由平安建设办东方山派出所牵头,负责安抚受灾群众和遇难者家属,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受灾群众和遇难者的后事处理、抚恤、赔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6.转移安置组:由应急办牵头,综合执法中心、经济服务办、各社区为成员单位。主要任务:设置避难场所,调配救灾物资,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保障事故现场的通信、供电和用电安全。

7.社会治安组:由平安建设办、东方山派出所牵头,社区组成,负责人员、财产安全和维护秩序,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布置安全警戒,维护灾害发生区域的治安、交通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处置其他治安突发事件。

8.宣传报道组:由党政办牵头,负责减灾救灾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人员转移

灾害预警发出后,特别是注意做好以下重点人员的转移:特困户1414人,低保户292530如工厂发生突发性事件,人员转移按实际情况决定。

、转移路线

当预警信号发出后,受灾群众随即按指定的路线转移。

1.需转移安置到街道避灾安置场所的,由有关社区集中派车送达。

2.需转移安置到社区避灾安置场所的,沿社区内部道路自行转移。

3.分散到社区居民家中安置的,自行前往。

、避灾安置场所

1.设置2个临时安置点,东方山风景区设置在东昌社区便民服务点,山下设置在焕新宾馆,可安置200余人。

2.物资保障。避灾安置场所提前根据可容纳人员数量贮藏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提前通知受灾群众携带一些干粮、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在灾害发生后10小时内,街道、社区将后续保障物资(如:米、面、油、盐、水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送到避灾安置场所。

十一、灾后处置救助

一是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配合区应急局统计、评估本行辖区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救助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二是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要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助、农村危房改造、避险搬迁、以工代赈、帮工帮料、自行筹措、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三是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建设街道救灾物资储备点,优化救灾物资储备布局,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形成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充分利用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加强救灾物资保障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附件1:

应急响应级别启动条件

级别

乡镇(街道)范围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死亡

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

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

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

4级

1人以上、3人以下

50人以上、200人以下

3间或1户以上、10间或3户以下

10%以上、15%以下,或100人以上、300人以下

3级

3人以上、5人以下

200人以上、500人以下

10间或3户以上、100间或30户以下

15%以上、20%以下,或300人以上、500人以下

2级

5人以上、10人以下

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100间或30户以上、500间或100户以下

20%以上、25%以下,或8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1级

10人以上

1000人以上

500间或100户以上

25%或1000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