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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团城山街道防汛 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
    现将《团城山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黄石市下陆区团城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25日

 


团城山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街道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危房倒塌、街道防汛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正常,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溃一堤,不损一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包片管理,以各社区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街道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社区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作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街道成立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由街道办事处书记占钢、主任毛建伟任指挥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梅益明任常务副指挥长;街道班子成员乔宇金、杜锐、张国新、方雄、刘季、王伟同志任副指挥长;街道各部门长汪梓溦、张崴、陈霞、谢彪、肖山泉、田成、龚平和各社区书记张浩、王家、张昌松、饶中华、贾佳发、陈振、江凤梅、孙卫平、邓丽、张俊、李梅秋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在平安建设办公室,张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占伟同志兼副主任,负责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及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街道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街道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街道的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对水库、山塘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部门及各社区职责
 1.街道宣传部门:正确把握全街道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2.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维护社会稳定。
  3.财政所:组织实施全街道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各社区提出的申请,会同街道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4.各社区:负责本社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日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14-3184525)。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地质灾害预警
 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指挥长主持街道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街道防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街道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街道防指随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
 2.受灾社区的主要领导应根据街道防指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社区防汛抗旱工作,服从街道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街道防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六、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街道防指统一指挥社区及各有关部门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街道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社区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社区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街道武装部负责所属应急分队及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派出所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社区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街道各部门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武装部、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社区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派出所、司法所协助调处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街道财政所负责街道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
  (四)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社区配合街道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五)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社区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居委会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必须成立20人以上的抢险突击队,并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黄石市下陆区团城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