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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下陆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70251 发布日期: 2024-07-15 发布机构: 下陆区教育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下陆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下陆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区教育局作为发展和管理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承担本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责任,统筹公办、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均衡分班。
2.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公办学校要按照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儿童少年入学。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3.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认真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坚决遏制违规招生入学行为。严禁提前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学校拒收招生区域内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入学,严禁学校跨区域招收择校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招生政策
1.落实免试入学规定。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依法保障区域内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均能入学,推进常住人口义务教育全覆盖。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2.落实科学划片招生。结合区情,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为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划定相对固定的服务范围,并向社会公示。对划片范围作出调整的,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家长工作,确保招生平稳有序。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报告,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3.严格控制班额招生。各学校要根据校情,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学位供给,“大校额”学校要按照学区招生范围,严格按计划控制招生规模,严禁起始年级出现“大班额”,实现义务教育“大班额”常态清零。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严格执行均衡编班。
4.全面落实公民同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教育局纳入统一管理,严格按时间、按计划、按程序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民办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广告须提前报经区教育局备案把关后方可对外发布。
5.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健全控辍保学联保机制,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区教育局将结合教育部、省、市下发的控辍保学数据,对全区的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实时监测和定期通报。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防止辍学反弹。
6.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
7.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意见,通过特教学校就读、送教、康复等方式,保障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学区服务范围,各学校要按照“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
8.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东楚英才卡持卡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各学校要简化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做好服务工作。
三、招生程序
1.统一网上报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施网上报名,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一律通过市教育局建立的统一招生平台招生,不得自行组织招生。
2.统一组织录取。各学校要根据市教育局建立的招生平台组织实施报名登记、入学资料审查、公布录取结果等。任何学校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未网上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或按划片就近入读公办学校。
3.公布招生信息。各学校要利用门户网站、社会媒体等多种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以及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等重要信息;各学校招生方案未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的,不得对外发布招生信息、开展招生咨询、组织校外学生及家长探校等活动。
四、招生办法
(一)入学对象
1.A类(有房有户):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在片区内,且房产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有独立房产。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黄石市城区均无房产,但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一方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祖辈)房产处落户从未迁移的。
(3)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黄石市城区无房产,居住房屋为廉租房、公租房或单位无产权房的。
(4)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和监护人户籍在片区内,且能提供原房产在2018年9月1日后拆迁的相关证明,在原拆迁地片区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在房屋拆迁前出生并已注册户籍)。如异地还迁已交房入住的,可在现房产地片区入学。
在学校核验材料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下同)②出生证明③房屋不动产权证(纸质版或电子版)或网签备案购房合同。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属于自建房的,需提供土地证明。属于廉租房、公租房或单位无产权房的,需提供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近6个月水电使用凭证。属于拆迁安置且申请回原居住地对应片区学校就读的,须提供拆迁安置协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的房产证件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或双方共有的独立房产(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须提供无房产证明和祖辈房产信息)。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房且具有独立产权,非配偶关系的共有房产不能作为片内生入学依据。2024年6月30日前没有交房的新建小区和2024年6月30日之后登记办理房产证件的二手房不能作为片内生入学依据。
2.B类(优抚对象子女):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包括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的警察子女,市区两级高层次人才、重点招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东楚英才卡持卡人子女等。
在核验材料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户口簿②出生证明③优抚对象相关证明材料等。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如下:1.市级人才引进及企业高管子女、东楚英才卡持卡人子女。由市人才办、市教育局以文件形式下发。区级人才引进及重点企业高管子女,由人才办汇总、审核以文件方式下发;2.在黄部队随军子女。由军分区、武警支队、高炮三团、区人武部等以函件形式报送。市消防支队非黄石籍随队家属,由市消防支队以函件形式报送;3.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的警察子女,由下陆公安分局以函件形式报送。
3.C类(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不具有下陆区户籍,但其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有独立房产。2024年6月30日前没有交房的新建小区和2024年6月30日之后登记办理房产证件的二手房不能作为片内生入学依据。2024年5月31日以后C类学生办理户籍迁入的不作为A类学生录取。
在学校核验材料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户口簿②出生证明③房屋不动产权证(纸质版或电子版)或网签备案购房合同。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4.D类(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在黄石城区无房产,且长期租住在本片区内。①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有下陆区户籍,且法定第一监护人为户主,从未迁移。②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一方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祖辈)户口处落户从未迁移。
在学校核验材料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户口簿②出生证明③法定监护人有房产部门开具的黄石城区无房证明。④长期居住证明。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5.E类(流动人口子女):不具备黄石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在黄石城区无房产,法定监护人持有黄石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在下陆区有稳定工作,在下陆区有稳定租赁住所并实际居住的。
在学校核验材料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户口簿②出生证明③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黄石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证明)④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有房产部门开具的黄石城区无房证明(黄石市内无房证明可以通过线下各区政务中心打印或者通过鄂汇办或者湖北政务服务网办理,具体办理方式见附件)⑤父母在下陆区的务工证明,所列证件之一:A.单位工作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工合同和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连续缴纳6个月),B.工商营业执照(开设6个月及以上)、纳税证明。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6.F类(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为大冶市、阳新县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黄石城区无房产,法定监护人在下陆区有稳定工作,在下陆区有稳定租赁住所并实际居住的。
在学校核验材料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户口簿;②出生证明;③常住证明(父母至少一方持有下陆区街道、社区开具的常住证明);④父母双方在下陆区的租房合同(合同上写清楚开始租房的时间)和房东的房产复印件;⑤法定监护人有房产部门开具的黄石城区无房证明(黄石市内无房证明可以通过线下各区政务中心打印或者通过鄂汇办或者湖北政务服务网办理,具体办理方式见附件);⑥父母在下陆区的务工证明,所列证件之一:A.单位工作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工合同和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连续缴纳6个月),B.工商营业执照(开设6个月及以上)、纳税证明。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二)新生录取顺序
1.严格遵守录取顺序。下陆区学生由各招生学校在学位限额及招生计划内按照A、B、C、D、E、F六类,依次分批进行预录取(不招收流动人口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学校按A、B、C、D顺序进行录取,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定点学校为张家湖小学、下陆小学、铜都小学)。预录取过程中,当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且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时直接预录取,当招生计划录满时,仍有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录取,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入学。
2.对于学位紧张学校,执行“一对多”和积分政策。各招生学校按积分高低严格控制在招生计划内招生,其中,白马山小学招生计划录满时符合条件未录取学生,可选报团城山小学或广州路小学,团城山小学、广州路小学在优先保障本学区新生学位且学位富余的前提下按积分高低招录白马山小学对口学区学生。积分由房产积分、户籍积分组成,分A、C、D类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先录取A类,再录C类,后录D类,直至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房产积分计算方法: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房产满一个月积1分(新购房产以房屋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网签备案购房合同时间为准,购置二手房以房屋交易过户时间为准);户籍积分计算方法:学生户籍迁入学区地管辖派出所满一个月积1分(以学区管辖派出所登记户籍时间为准)。积分由个人提出申请,各学校统一受理、审核、计分、排名、公示;教育、住保、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资料复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3.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填报,如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填报的新生(含回区就读学生),统一由区教育局安排时间在线下进行补录登记,并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网报流程
所有申请下陆区学位的学生都需经过网上注册登录、信息填报、网上核验、现场审核等四个步骤,完成入学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第一步:网上注册登录。
家长手机扫描二维码,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注册和登录,登录“黄石义教招生”平台微信小程序。
第二步:网上填报信息。
家长选择“小学报名”或“初中报名”进行报名信息填报,根据招生平台上的填报说明填报信息,并根据平台提醒拍照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信息填报确认后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家长按照招生平台列出的材料清单,准备好拍照上传的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步:网上核验材料。
学校对家长填报的学生信息与拍照上传的佐证材料进行比对核实,核实无误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提交到区教育局。有需要补充、完善材料的通过短信通知家长继续补充、完善佐证材料。
第四步:现场审核材料。
家长收到短信通知后持新生入学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验证,学校现场打印《黄石市2024年新生入学登记表》,家长和审核员签字确认,佐证材料复印件交给学校留存。由现场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完成学生报名资料现场审核工作,形成招生数据库。
说明:家长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填报虚假信息或证件造假,将取消申请人申请就读学校的入学资格并列为下陆区入学诚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由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于信息填写不全或资料上传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将不予通过;资料提交后无法修改,请确保所填写信息和上传资料准确无误;资料审核通过后,因房产或户籍发生变更不能再做修改,请在注册前做好户籍迁移或房产变更手续。
(四)招生工作安排
★初中七年级新生
1.6月20日—6月26日,网上登记填报。下陆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其毕业小学指导家长网上注册填报,非下陆区小学毕业生由其对应初中指导家长网上注册填报。
2.6月20日—6月27日,网上核验材料。
3.6月27日—6月30日,学校现场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7月1日—7月5日,入学资格审核(区教育局复审)。
5.8月中下旬公布录取情况。
★小学一年级新生
1.7月1日—7月10日,网上登记填报。
2.7月1日—7月11日,网上核验材料。
3.7月11日—7月15日,学校现场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7月16日—7月20日,入学资格审核(区教育局复审)。
5.8月下旬公布录取情况。新生家长凭相关信息到相关学校进行注册报到。
★插班生
无空余学位学校不接收插班生,符合条件的插班生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入学。原则上仅招收在学区内有房有户(黄石市城区唯一住房、对口学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因工作岗位调整至下陆、学龄满足(二年级插班生必须年满7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其他年级以此类推)的A类及B类插班生。8月15日-17日,家长携带房产、户口、学籍卡片及工作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对口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登记,由区教育局汇总,拟定初步处理意见,报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插班生需提供的资料:①如果是A类插班生就准备A类生入学资料,如果是B类插班生就准备B类插班生入学资料;②法定监护人单位工作证明、劳动用工合同和社保缴纳凭证(连续缴纳6个月)或工商营业执照(开设6个月及以上)、纳税证明;③转出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籍信息卡片(所在学校学籍管理员可打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各街道(园区)、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下陆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数局、区住保局等单位、部门组成。区教育局要发挥牵头组织作用,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落实招生政策,优化招生流程,应急处置和宣传舆论引导,统筹组织义务教育学校有序招生。
2.宣传招生政策。各街道、各部门要多渠道展开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招生政策,熟知入学办法,支持招生工作。学校要将本校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在学校网站和校园醒目处公示,并设立政策咨询服务台,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各街道督促各社区在小区公开栏公布招生政策和报名方法,并据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严肃招生纪律。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控“差龄”学生入学,严禁超计划、超范围招生。各中小学应严格执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为每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建立学籍;落实学籍日常管理制度,避免学生在中考报名等关键时期无相应学籍;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学籍造假等行为,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区委、区政府将健全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对于在招生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附件:
1.2024年下陆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一览表
2.2024年下陆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3.2024年下陆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
附件1:
2024年下陆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一览表
学校 | 学区范围 | 备注 |
黄石市实验中学 | 青鱼路以东青龙山社区,南湖社区,杭州西路社区宏维·山水名城小区、汇金花园小区、扬子馥园小区,杭州东路社区,柯尔山社区,石榴园社区,箭楼下社区,白马山社区,皇姑岭社区,马鞍山社区,广州路社区金广厦小区、陈佰臻社区许家塘小区以及大泉路以东肖铺社区范围。 | |
黄石市有色中学 | 长宇社区,新星社区,友谊社区,孔雀苑社区,管山社区,东昌社区,占爱宇社区,东方路社区(部分),张家湾社区,占本六社区,卫王社区,铜都社区,西花苑社区,铜花社区,陆家铺社区(一、二、三组除外)以及东方路社区杰雅花园小区。 | |
黄石市下陆中学 | 康宁社区,团结社区,神牛社区,大塘社区,胜利社区,陆家铺社区一组、二组、三组,东方路社区(部分)及江洋社区,老鹳庙社区范围。 | |
黄石市墨斗山学校(初中部) | 青鱼路以西袁家畈社区,陈佰臻社区(不含许家塘湾小区)、广州路社区(不含金广厦小区)、蜂烈山社区,杭州西路社区居然之家小区、百事威小区以及大泉路以西肖铺社区范围。 | |
黄石市团城山小学 | 青龙山社区,南湖社区,苏州路(二中大门延伸至磁湖)以北柯尔山社区,杭州西路社区宏维·山水名城小区南门东边(41—53栋)、武夷花园小区、怡安花园小区、卫才小区,杭州东路社区湖锦家园小区,湖北理工学院东门以南碧桂园小区。 | |
黄石市白马山小学 | 青鱼路以东石榴园社区,箭楼下社区,白马山社区,杭州西路社区宏维·山水明城小区南门西边(1—40栋)、汇金花园小区、扬子馥园小区,南湖社区箭楼下小区等范围。 | |
黄石市广州路小学 | 苏州路(二中大门延伸至磁湖)以南杭州东路社区、柯尔山社区,陈佰臻社区许家塘小区和广州路社区金广厦小区范围。 | |
黄石市张家湖小学 | 皇姑岭社区,马鞍山社区,大泉路以东肖铺社区,湖北理工学院东门以北范围。 | 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定点学校 |
黄石市墨斗山学校(小学部) | 青鱼路以西袁家畈社区,陈佰臻社区(不含许家塘小区),广州路社区(不含金广厦小区),蜂烈山社区,杭州西路社区居然之家小区、百事威小区以及大泉路以西肖铺社区范围。 | |
黄石市下陆小学 | 康宁社区,团结社区,神牛社区,大塘社区,胜利社区,陆家铺社区一组、二组、三组,东方路社区(部分)及江洋社区,老鹳庙社区范围。 | 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定点学校 |
黄石市有色小学教育集团(含东校区) | 下陆大道――冶炼路以南长宇社区,卫王社区,铜都社区,西花苑社区,铜花社区,新星社区(部分),占爱宇社区(部分),陆家铺社区(一、二、三组除外)以及东方路社区杰雅花园小区。 | |
黄石市铜都小学 | 下陆大道――冶炼路以北新星社区(部分),友谊社区,孔雀苑社区,管山社区,东昌社区,占爱宇社区(部分),东方路社区(部分),张家湾社区,占本六社区范围。 | 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定点学校 |
附件2:
2024年下陆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基教办:杨 帆0714—6577176
区教育局党政办:汪春生0714—6577180
黄石市实验中学:张 超0714—6388111
黄石市有色中学:饶 奕0714—3104536
黄石市下陆中学:张芳林0714-3079230
黄石市墨斗山学校初中部:商 佳0714-6367378
黄石市慧德学校初中部:魏萍萍15972359220
黄石市团城山小学:周晓田0714—6351195
黄石市白马山小学:牛晓涛0714—3286118
黄石市有色小学教联体:占传喜15972523577
黄石市广州路小学:刘晓红0714—3270832
黄石市墨斗山学校小学部:柯友杰0714—6352572
黄石市下陆小学:柯 姗0714-5329907
黄石市铜都小学:钱 娟0714-3289813
黄石市张家湖小学:袁秀娟13797782628
附件3:
2024年下陆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
序号 | 学校 | 招生计划数 | 备注 |
1 | 实验中学 | 1210 | |
2 | 有色中学 | 660 | |
3 | 下陆中学 | 220 | |
4 | 墨斗山学校初中部 | 330 | |
5 | 慧德学校初中部 | 110 | |
初中合计 | 2530 | ||
6 | 团城山小学 | 495 | |
7 | 白马山小学 | 605 | |
8 | 有色小学教联体 | 440 | |
9 | 广州路小学 | 605 | |
10 | 墨斗山学校小学部 | 440 | |
11 | 下陆小学 | 275 | |
12 | 铜都小学 | 220 | |
13 | 张家湖小学 | 110 | |
小学合计 | 3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