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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下陆区中小学校食堂膳食经费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65257 发布日期: 2024-10-22 发布机构: 下陆区教育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下陆区中小学校食堂膳食经费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食堂膳食经费的收费和退费管理,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确保食堂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费标准制定
1、学校膳食经费收费标准应根据市场物价水平、食材成本、人工费用等因素合理制定,并经过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的审议和批准。
2、收费标准应在每学期开学前向学生和家长公示,确保其知情权。
二、收费方式
1、学校应提供多种便捷的收费方式,如现金、银行转账、在线支付等。
2、家长或学生在缴费时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以便学校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
三、退费情形
1、学生因转学、退学等原因提前终止在校就餐的,应按剩余就餐天数计算退费金额。
2、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经学校批准长期不在校就餐的,可按实际未就餐天数退费。
3、因学校食堂原因,如食品安全问题、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等,导致学生无法正常就餐的,应全额退费。
四、退费流程
1、学生或家长提出退费申请,并填写《退费申请表》,注明退费原因、退费金额等相关信息。
2、班主任或相关负责人核实申请情况,并签字确认
3、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申请表,核算退费金额,并按照规定的退费方式办理退费手续。
4、退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各学校每学期必须对食堂膳食经费进行成本核算,及时清退多收学生的就餐费用。
五、账目管理
1、学校财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食堂膳食经费账目,对收费和退费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做到账目清晰、准确无误。
2、定期对膳食经费账目进行审计和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
六、监督与违规处理
1、学校成立监督小组,对食堂膳食经费的收费和退费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严格执行。
2、对于违反本制度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处分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下陆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