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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医药机构:

为发挥医保基金的健康保障作用,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的规定,经自主申报、现场评估、公开公示,区医保局办公会议决定将下陆常青中医诊所等两家诊所纳入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并报市局备案。

望新增纳入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要按照医保政策法规和医保服务协议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工作。

附件  新增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2家)

      

下陆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31日



新增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2家)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法人代表

地    址

1

下陆常青中医诊所

柯常青

下陆区桂林南路49号37号楼101铺

2

陆医生诊所

陆才森

下陆区老下陆货场12户楼2-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