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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下陆区一季度大气环境质量实现“开门蓝”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26253 发布日期: 2024-04-09 发布机构: 下陆生态环境分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下陆区一季度大气环境质量实现“开门蓝”
今年一季度,下陆区大气环境质量实现“开门蓝”,各项指标数据与去年同比大幅提升改善,在全市排名位次实现进位。优良天数比例为82%,同比提升7.6%;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48.9ug/m3,同比下降14.4%;重污染天数1天,同比减少1天;臭氧浓度为129ug/m3,同比下降2.3%;其中,优良天数比例和PM2.5浓度均在全市国控考核站点中列第一、全市7个县市区中列第二。
一是狠抓重点排污单位深度治理。辖区大气重点排污单位新兴管业全面停产,大冶有色冶炼厂累计投入7.8亿元实施建厂以来规模最大的环保升级改造,硫酸尾气SO2、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较改造前分别下降50%、15%、30%以上,切实从源头上全面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二是持续谋划治理项目。在去年推进实施的43个大气治理项目的基础上,今年计划谋划实施40个大气治理项目,切实通过实施治理项目减少污染排放,从而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改善,其中计划实施治理类项目22个、关停类项目18个。
三是落实大气监督帮扶问题整改。今年一季度国家、省级大气监督帮扶共交办下陆区各类问题19个,已督促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完成问题整改,同时针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已立案4起,累计处罚金额28.5万元。
四是强化重点点源监管。组织辖区70余家汽修单位开展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防治和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工作暨“送法入企”培训会,进一步强化汽修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法检查和抽测,加大加油站等油气污染防治监管力度;强化与建设、城管部门联动,开展建筑工地、餐饮油烟、露天焚烧等专项监督检查,持续推动PM10和PM2.5等点源污染防治。
下一步,下陆区将切实扛牢“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政治责任,继续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让“下陆蓝”逐渐成为常态,不断增强市民群众良好生态环境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