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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京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表彰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其中,下陆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下陆交调委)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下陆交调委2017年9月成立,办公场所位于交巡警下陆大队,目前有3名调解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人。调委会内设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一室、调解工作二室,专门从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工作,受交巡警下陆大队及区司法局双重管理。





   成立以来

下陆交调委共调解

交通事故纠纷4121件

调解成功3983件,

成功率达98.8%,

法院受理此类诉讼案件

同步下降95%以上。



在交巡警下陆大队作出责任认定后,当事人可以向调委会提出调解申请,一般群众对调委会组织并不了解,所以在交警将案件材料移交过来后,调解员会主动联系当事人,介绍调委会性质、流程,引导当事人进入调解流程。



由于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往往涉及金额较高、调解难度大,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发群体事件和暴力冲突,下陆交调委通过前期主动介入加上后期积极调处,不仅方便了群众,缩短了事故处理时间,也避免因久拖不决对调解工作可能产生的变数,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消除了风险隐患。


下陆交调委曾获评下陆区“五一”劳动奖及“黄石市先进人民调解组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