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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下陆区2022—2025年度 林长制实施成效第三方评估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48094 发布日期: 2026-08-21 发布机构: 下陆区水湖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下陆区2022—2025年度 林长制实施成效第三方评估报告
下陆区2022—2025年度
林长制实施成效第三方评估报告
委托单位:下陆区林长制办公室
评估单位:湖北民丰林业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
目录
下陆区 2022—2025 年度林长制实施成效第三方评估报告
一、评估工作概况
1.1 评估背景与目标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核心目标是压实各级党委政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统筹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火灾防范、国土绿化提质、水土流失治理等重点工作,持续提升区域生态质量,发展绿色生态经济,推动林业治理体系和管护能力全方位拓展提升。
下陆区自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建立区、街道(园区)、社区三级林长责任体系,配套出台管理制度与考核细则,常态化开展巡林督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等工作,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效。东方山、马鞍山、骆驼山、长乐山、团城山、伍家洪大道沿线等重点林区管护责任全面落实,森林生态质量稳步提升。
为客观检验2022—2025年度本区林长制落地运行成效,规避自查自评主观偏差,全面梳理制度运行成效与精细化提升方向,下陆区林长制办公室委托湖北民丰林业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开展独立第三方评估。本次评估聚焦区级、街道(园区)两级林长履职及核心生态管护工作,社区层级林长履职不纳入本次评估范畴。
评估工作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一方面全面总结林长制实施成效与经验做法;另一方面深入查找组织运行、履职尽责、制度落实、基层保障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以评促改、以改促提升,进一步压实两级林长主体责任,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推动辖区林业生态高质量发展。
1.2 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严格遵循国家、省、市、区林长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主要依据包括:
(1)国家层面: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厅字〔2020〕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2)省级层面: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鄂办文〔2021〕35号)。
(3)市级层面: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黄办发电〔2021〕27号)。
(4)区级层面:下陆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及历年考核评分细则、工作通报、自查报告等。
(5)行业规范:《林长制实施运行情况第三方评估技术规范》(T/GDFS 67—2025)。
1.3 评估委托与组织实施
本次评估由下陆区林长制办公室委托湖北民丰林业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独立开展。接到委托后,我单位组建专项评估工作组,由林业高级工程师担任组长,成员涵盖森林资源管理、生态评估、档案核查等专业技术人员,制定评估实施方案与核查清单,明确工作标准与时间节点。
评估全过程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原则,独立开展工作,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反映本区林长制工作实际情况。
1.4 评估范围、对象与时段
评估范围:下陆区行政管辖区域内全部林地、公益林、天然林、生态保护红线区及重点林区,覆盖东方山、马鞍山、骆驼山、长乐山、团城山等各级林长责任片区。
评估对象:区级林长、区林长制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各街道(园区)级林长及林业经办人员;林长制配套制度、考核机制、整改闭环等运行情况。
评估时段: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跨年度持续性工作(如制度建设、长期整改事项)延伸核查至工作启动以来的整体推进情况。
1.5 评估内容、方法与工作流程
1.5.1 评估核心内容
本次评估对标T/GDFS 67—2025技术规范,结合下陆区实际,重点围绕五大维度开展:
(1)林长制体系完善情况: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考核体系建设运行情况;
(2)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情况:巡林频次、记录规范、问题处置、整改督办等;
(3)核心生态管护成效: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防火、国土绿化、水土流失治理、森林资源保护等;
(4)部门协作与基层基础建设:部门联动机制、基层队伍建设、护林员管理等;
(5)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成效:问题排查、分级处置、整改销号全流程管理情况。
1.5.2 评估方法
采用“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座谈访谈+综合研判”四结合方式:
资料审查:全面核查巡林台账、会议纪要、考核文件、执法案卷、整改资料等内业档案,对照评估指标逐项核对;
现场检查:随机抽取街道(园区)及东方山、马鞍山等重点林区点位实地核查,核实管护成效与整改落实情况;
座谈访谈:与区级林长办、街道林长、一线护林员分层座谈,了解工作实际与基层困难;
综合研判:三类信息交叉比对,综合研判工作成效与短板。
1.5.3 评估工作流程
本次评估严格按照规范流程推进,共分为六个阶段:
(1)前期准备:组建工作组、研读政策、制定方案、编制核查清单与座谈提纲;
(2)内业核查:集中审查全部台账资料,梳理基础数据与问题线索;
(3)现场评估:实地抽查点位、开展座谈访谈,核实情况补充佐证;评估组先后赴长乐山工业园区、东方山街道、团城山街道、老下陆街道、新下陆街道 5 个点位开展实地核查,与各单位林业经办人员座谈交流,现场核实林地管护、防火宣传、新造林抚育等情况,形成现场核查记录。
(4)综合分析:汇总核查信息,形成问题清单与整改建议;
(5)报告编制:撰写评估报告初稿;
(6)意见反馈:征求委托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出具正式报告。
二、下陆区林长制实施基础体系
2.1 三级林长组织体系建设
下陆区严格对照中央、省、市林长制工作要求,全面建成区、街道(园区)、社区三级林长责任体系,形成“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的组织架构。
区级层面:由区委书记宛小林、区长汪勇担任区级总林长,相关区领导担任区级副林长,统筹协调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事项。区水利和湖泊局加挂区林长制办公室牌子,承担林长制日常调度、督查考核、综合协调等具体工作。
街道(园区)层面:东方山街道、老下陆街道、新下陆街道、团城山街道、长乐山工业园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本级林长,班子成员担任副林长,明确兼职经办人员承接林长制日常工作,负责辖区林地管护、隐患排查、问题整改等任务落实。
社区层面:各社区书记担任社区林长,负责辖区山林日常巡查、隐患上报、群众宣传等基础性工作,打通林长制落地“最后一公里”。
全区林长名单、责任区域、管护职责全部在政府网站、林区公示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级林长分工明确、衔接顺畅,从顶层设计到基层一线形成完整管护组织链条,为全域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筑牢组织根基。
2.2 配套管护制度体系构建
以《下陆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为总纲领,本区持续完善配套管理制度体系,形成“方案引领、细则支撑、考核约束”的系统化制度框架,各项制度贴合本地林地管护实际,可落地、可核查、可考评。
核心配套制度主要包括:一是林长巡林制度,明确各级林长巡林频次、巡查内容、记录规范、问题处置要求;二是专题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林长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三是年度考核制度,制定量化评分细则,对街道(园区)及成员单位开展年度考核;四是问题整改闭环制度,建立问题排查、交办、整改、销号全流程管理机制。
此外,本区还配套建立了部门协作、信息报送、督查通报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国土绿化、执法监管等重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项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得到常态化落地执行,为林长制规范运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2.3 各级林长责任划分与落实
本区林长制责任区域划分实行行政区域管理与权属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级林长责任片区清晰划定、责任到人。
区级林长责任区域实行分片划区,每位区级副林长分别联系一个街道(园区),承担统筹协调、督导检查、难题破解职责,重点推动跨区域、跨部门林业管护难点问题解决。
街道(园区)林长责任区域为本街道(园区)辖区全部林地,承担属地管护主体责任,负责日常巡林、隐患排查、问题交办、整改落实等工作,承接区级部署要求并向下传导至社区层面。
各级林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态化开展巡林督查,及时研究解决管护中的突出问题。通过三级林长分级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全区林地实现管护责任全覆盖,确保每一片山林都有人管、每一项任务都有人抓。
三、林长制核心生态管护成效评估
四年以来,下陆区以林长制为总抓手,紧紧围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火灾防范、国土绿化提质、水土流失治理四大核心生态任务,扎实推进各项管护工作,实现了三重价值提升:一是生态质量持续向好,辖区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稳步增强;二是绿色生态经济基础不断夯实,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的路径逐步清晰;三是林业治理能力显著拓展,从 “林长治” 到 “林长智”,全域覆盖、协同高效的林业治理体系基本形成。
3.1 各级林长常态化巡林履职保障
各级林长常态化巡林是落实林长制的核心抓手,也是各项生态管护任务落地的基础保障。下陆区林长巡林实现常态化,其中区级林长每季度巡查 1 次,街道、社区级林长每月巡查 1 次,每年至少召开 1 次林长专题会议。本次评估通过核查巡林记录本、区级领导巡林实景照片、巡林工作台账等资料,分层核验各级林长日常巡林履职落地成效。
区级林长严格落实巡林工作职责,对照年度巡林任务安排,常态化深入东方山、马鞍山、骆驼山、长乐山、豹子洞林场、江洋社区后山、卫王社区狮子头等重点林区开展实地巡查。2022年以来,区委书记宛小林、区长汪勇带头开展巡林,重点督导植树造林、松材线虫病防治、森林防火、森林督查等工作,现场协调解决跨街道管护难点问题。巡查过程中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东方大道地段绿化覆盖率不足、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进度缓慢、坟头杂草清理不到位、林区白蚁巢穴、新造林地管护欠缺等一批具体问题,所有问题均现场交办属地街道限期整改。巡林全部留存现场实拍照片、巡林工作记录,履职佐证材料完整齐备,充分发挥区级统筹督办、高位推动的作用。
街道(园区)级林长按制度频次开展片区巡查,立足属地管护范围,统筹辖区林地日常监管、隐患排查、问题交办等工作,对社区上报的管护问题及时研判、分流处置,上下衔接落实林长管护责任。街道级林长能够做到巡林有记录、问题有交办、整改有反馈,常态化巡林机制落地见效。
社区级林长是林长制落地 “最后一公里” 的执行者,负责落实本社区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具体措施,做好日常巡山护林、林权管理、涉林纠纷初步调处、防火宣传、隐患上报等工作,承接区、街道两级部署的各项林长制工作任务,确保每一片山头地块都有人管、每一项管护要求都能落到实处。
通过各级林长常态化巡林,全区实现林地巡查全覆盖,大量管护隐患在基层一线及时发现、就地处置,从源头降低了森林资源损毁风险,为病虫害防控、森林防火、国土绿化等核心生态任务落实提供了坚实的履职保障。
3.2 林业有害生物常态化巡查与防控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是林长制核心管护任务之一,直接关系森林健康与生态质量安全。下陆区依托三级林长常态化巡林机制,将林业有害生物排查纳入巡林必查内容,建立“日常巡查+专项普查+及时除治”的全域防控体系。
自 2021 年冬启动的松材线虫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贯穿整个评估期,本区严格按照 “一清两压三防” 总体防控思路,压紧压实各级林长防控责任,持续推进疫情常态化监测、全覆盖防治、全方位管控。2022年以来,下陆区共投入640.03万元用于枯死松树清理,对10000亩山场开展病(枯)死树木清理工作,共除治65340棵;投入63.756万元用于打孔注药,对6000亩山场范围内的21453株健康松树实施打孔注药防治;投入资金6.6万元,释放花绒寄甲9万头,悬挂松褐天牛诱捕器30套,并对市纪委后山至詹家湾后山等2000亩山场,采用无人机撒药方式开展松褐天牛防治;同时每年投入3万元开展秋季普查,覆盖下陆区全部松林小班271个,面积11605.81亩。这些措施有效遏制了疫情蔓延,实现了东方山街道 7 个小班无疫情、全区无新增疫点的攻坚目标。
区长汪勇在巡林中专题督办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进度,现场协调解决除治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推动除治任务按期完成。通过四年持续攻坚,本区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发生面积和病死树数量实现 “双下降”,疫情总体可控。
2021年-2025年下陆区枯死松树清理投入资金表
时间 | 数量(株) | 投入资金(万元) |
2024年冬-2025年春 | 6000 | 53.93 |
2023年冬-2024年春 | 14700 | 140.7 |
2022年冬-2023年春 | 14300 | 142 |
2021年冬-2022年春 | 30340 | 303.4 |
2021年-2025年下陆区打孔注药投入资金表
时间 | 数量(株) | 投入资金(万元) |
2024年冬-2025年春 | 4453 | 13.056 |
2023年冬-2024年春 | 8000 | 23.7 |
2022年冬-2023年春 | 1000 | 3 |
2021年冬-2022年春 | 8000 | 24 |
在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的同时,本区统筹做好其他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针对巡林中发现的骆驼山白蚁巢穴等问题,及时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处置,防止白蚁蛀食树木、危害林木生长;日常加强对食叶害虫、蛀干害虫等其他病虫害的监测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保障森林健康生长。
通过林长制统筹推动,本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进一步压实,巡查覆盖面持续拓展,除治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有效保护了辖区森林资源安全,为维护全域生态质量提供了重要保障。下一步仍需在病虫害监测预警能力、基层识别水平、联防联治机制等方面持续提升。
3.3 全域森林火灾防控体系建设
森林防灭火是林长制首要安全职责,是守住生态安全底线的核心任务。四年以来,本区坚持 “预防为主、防灭结合” 方针,以林长制为抓手,全面压实防火责任,织密火源管控、宣传教育、应急准备、检查督导四位一体防控网络,全域森林火灾防控能力稳步提升。
防火责任体系全面压实。制定《山头包保行政责任人名单》,将东方山、长乐山等重点林区、重点坟山的防火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实行 “一山一策、一人一责”,确保每片重点区域都有专人包保、专人负责。在每个进山入口均设置值守卡点,严格落实“六个一”标准配备:一桶水(装水)、一个铁桶(烧纸)、一个拖把(打火)、一个瓢子(灭火)、一把镰刀(除草)、一个宣传警示牌(布置在显眼位置,宣传提示不要携带火种和报警电话)。防火期安排专人 24 小时值守,对进山人员和火种进行严格检查。每年防火期前,组织力量对盘山公路、游步道、坟头周边的杂草进行集中割除,提前清理防火隔离带,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
重点时段防控精准有力。针对春节、清明、秋冬高火险期等关键节点,专门制定专项防火工作方案,对官塘祖坟山、各社区湾组坟山等重点区域实行严防死守,严禁林区烧荒、上坟烧纸、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倡导文明祭祀。防火宣传全域覆盖,通过小喇叭循环播放、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设置宣传牌等多种形式,深入社区、林区、景区开展防火宣传,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提升。组建街道(园区)半专业防火队伍,联合东楚救援队等社会应急力量,定期开展森林灭火应急演练和业务培训。累计组织各类防火演练 28 次,培训防火人员 400 余人次,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检查督导常态化开展。累计开展各类防火检查 368 次,发布森林防火、秸秆禁烧工作通报 64 期,通报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20余条,确保隐患排查无死角、问题整改全闭环。区级林长在巡林中,重点检查坟头杂草清理、防火宣传氛围、与鄂州交界区域防火措施落实等情况,现场督促整改烧荒隐患、宣传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各项防火措施落地。
3.4 国土绿化提质与水土流失源头治理
国土绿化是林长制核心建设任务,也是提升生态质量、治理水土流失的根本举措。2022 年以来,下陆区依托林长制统筹调度,持续推进全域国土绿化行动,通过义务植树、山体造林、道路绿化、裸露山体复绿等多种方式,不断扩大森林面积、优化林分结构,全域绿化水平稳步提升。
2022 年,在 “区四大家” 领导义务植树示范带动下,全区共动员干部群众 1000 余人参与植树造林,累计栽植各类苗木 2.13 万株,投入资金 150 余万元。其中在东方山省级森林公园栽植红枫 6500 余株,在马鞍山、长乐山、蜂烈山等山场栽植柏树、樱花等彩色树种 1.5 万余株,营造了全区上下植树造林、人人参与绿化家园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干部群众 “植绿爱绿护绿” 意识。
2023 年起,本区全面启动黄石市 “千村万树” 绿化提升三年行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 “千村万树” 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将 “千村万树” 纳入各级林长季度重点工作清单和林长制考核内容,压实工作责任。累计完成绿化558.07亩,超额完成市定490亩目标任务。
下陆区“千村万树”绿化提升三年行动任务完成对照表
单位:亩
年度 | 山体 绿化 | 道路 绿化 | 矿山 绿化 | 任务 合计 | 实际 完成 | 超额 完成 | 完成率 |
2023 | 50 | 100 | — | 150 | 156.53 | 6.53 | 104.35% |
2024 | 50 | 30 | 180 | 260 | 315 | 55.00 | 121.15% |
2025 | 80 | — | — | 80 | 86.54 | 6.54 | 108.18% |
合计 | 180 | 130 | 180 | 490 | 558.07 | 68.07 | 113.89% |
截至 2025 年底,全区森林总面积约 1738.25 公顷,森林覆盖率约 26.26%,较 2022 年实现稳步增长。通过持续国土绿化,辖区林地保有量稳定增长,林分结构逐步优化,森林生态系统功能不断增强。
国土绿化的持续推进,从源头上发挥了水土流失治理作用。成片森林植被是天然的水土保持屏障,通过树冠截留、根系固土、枯落物涵养等功能,有效减少坡面径流、遏制土壤侵蚀。本区通过持续扩大林地面积、提升植被覆盖度,特别是对裸露山体、矿山迹地的复绿治理,显著增强了区域水土保持能力,有效减轻了水土流失风险,生态涵养功能持续提升。
通过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本区构建了 “植物措施为主、工程措施为辅” 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坡耕地、矿山迹地、道路边坡等易流失区域植被覆盖度稳步提升,辖区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实现 “双下降”,生态涵养功能持续增强。
3.5 森林资源保护与涉林执法闭环
评估期内,本区以林长制为抓手,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统筹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天然林管护、生态公益林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林地用途管制等工作,常态化开展森林督查图斑核查,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古树名木是 “绿色文物”,也是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内容。本区结合林长制建立古树名木常态化管护机制,对全区 364 株古树名木全部实行挂牌保护、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监测、跟踪管理,其中树龄 500 年以上的一级古树 21 株、300-499 年二级古树 46 株、100-299 年三级古树 298 株。2024 年,针对东方山弘化禅寺内树龄 1400 余年的千年银杏(一级古树,树高 27 米、地围 642 厘米、冠幅 16 米)出现的树体腐朽、树身倾斜、白蚁危害、生长衰弱等问题,区水利和湖泊局组织专业力量,对该株古银杏及另外 6 株一级古树(樟树、柞木、苦槠等)实施抢救性复壮工程,通过枯枝修剪、伤口涂药愈合、土壤改良、根部浇灌生根剂、树干输注营养液、白蚁综合防治等措施,有效改善古树生长状况,千年银杏复壮工程成为本区结合林长制推进古树名木保护的典型实践。
日常管护中,本区严格落实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维护林区生物多样性。持续开展年度森林督查图斑核查工作,2022-2025 年依托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对上级下发的森林督查图斑逐一开展现地核实、比对研判,重点排查违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对核实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移交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同步督促责任主体限期完成林地复绿整改,形成 “核查 - 发现 - 查处 - 整改” 的闭环管理。
涉林执法保持严管态势,评估期内区水利和湖泊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各类涉林违法案件。2022 年共查处涉林行政处罚案件 6 起,其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 4 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 1 起、滥伐林木案件 1 起,累计罚没款38.75 万元,涉及王寿社区、马鞍山社区、老鹳庙社区、肖家铺社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刘松华非法占用林地,以及湖北理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滥伐林木等案件;2023 年共查处涉林行政处罚案件 5 起,其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 3 起、滥伐林木案件 2 起,累计罚没款 31.75 万元,涉及企业违法占用林地、社区滥伐林木等类型;2024 年共查处涉林行政处罚案件 5 起,其中滥伐林木案件 4 起、疫木未按规定定点安全利用案件 1 起,累计罚没款 21.70 万元,包括东昌社区、管山社区滥伐林木,建筑公司施工毁林,以及松材线虫疫木违规处置等案件;所有案件均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步督促责任主体完成涉案林地的补植复绿和问题整改,经复查全部达到要求。2025 年全区未发生涉林行政处罚案件,涉林违法数量逐年下降,森林资源保护成效持续显现。
考核倒逼方面,区级将森林资源保护成效纳入对部门、街道年度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在年度考核中专门列明涉林资源管护短板问题,督促属地单位限期整改销号,通过考核问责机制倒逼各级林长压实管护责任,实现 “排查 - 整改 - 回头看” 的全链条管理,确保辖区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稳定,森林资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3.6 问题排查分级整改闭环管理
本区建立了多渠道、多层次的问题排查机制,实行分级分类整改、闭环销号管理,确保各类管护隐患及时发现、有效处置。
问题排查来源主要包括四类:一是各级林长日常巡林排查,在常态化巡林中现场摸排火源隐患、违规占地、林木损毁、病虫害等一线问题,如东方大道绿化不足、松材线虫病除治进度慢、坟头杂草未清理、白蚁巢穴、新造林地管护欠缺等具体问题均通过巡林及时发现;二是专题会议交办,通过区级林长会议研究部署重难点问题整改;三是年度考核督查查摆,依托年度考核、工作通报、自查报告梳理制度落实、履职短板类问题;四是执法案件线索,从涉林行政处罚案件中提炼破坏森林资源类问题,纳入整改台账统一管理。
分级整改方面,实行街道、区级两级处置机制。街道层面共性问题由街道(园区)统筹辖区跨社区管护难题,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整改完成后汇总上报区级林长办备案;区级层面重难点问题,涉及多部门协调、重大毁林隐患等疑难事项,通过区级林长会议交办相关职能单位,限期整改落地。已立案处罚的毁林案件,同步督促责任主体落实林地复绿整改,形成查处+修复闭环。
通过完善的问题排查与整改闭环机制,全区绝大多数管护问题能够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整改,整改完成率保持较高水平,有效推动了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四、全域林业管护精细化提升方向
整体来看,下陆区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完备、制度框架健全、各项工作落地成效明显,在森林资源管护、林长履职、督查考核、生态治理等方面落实规范。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与精细化管护标准,在组织协同、生态管护、制度执行、考核运用、基层保障等方面仍存在优化提升空间,具体如下:
4.1 组织协同联动优化空间
一是区、街道(园区)两级林长常态化联动机制仍可细化。目前重难点涉林问题主要依托专题会议统筹协调,区、街道日常点对点沟通调度频次偏少,针对跨片区零散林地隐患、边界管护纠纷(如与鄂州交界区域)缺少常态化即时会商渠道,部分交叉区域问题处置周期偏长。
二是基层专职工作力量配置不足。街道(园区)暂无林长制专职工作人员,相关工作多由基层工作人员兼职承担,工作人员同时兼顾多项基层业务,在台账精细化整理、问题跟踪督办、政策落地细化等方面精力有限。
三是属地个性化责任细化不够深入。区级层面已统一出台林长职责文件,但部分街道(园区)未结合自身辖区林地分布、资源特点细化本土化责任清单,个别细碎林地、零散地块管护责任划分偏笼统,精细化管控仍有提升空间。
4.2 生态管护精细化提升要点
一是病虫害防控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基层林长、护林员对林业有害生物识别能力参差不齐,日常巡查主要依赖人工目检,监测预警手段较为传统;松材线虫病等重点病害除治后长期跟踪监测机制不够完善,防控成效巩固仍需加强;白蚁等次要害虫防治体系尚不健全。
二是偏远零散地块巡查覆盖不均衡。东方山、马鞍山、团城山等重点林区、成片林地巡林频次达标,但部分地处偏僻、面积较小的零星地块受地理位置制约,日常巡林频次偏少,隐蔽性毁林、违规占地等隐患存在发现滞后的可能性,全域均衡管护水平有待提升。
三是国土绿化后期抚育管护需加强。部分新造林地、道路绿化苗木栽植后,后续除草、浇水、病虫害防治等抚育管理跟进不够及时,影响苗木成活率和生长质量;绿化成果巩固长效机制仍需完善。
四是水土保持功能发挥仍有拓展空间。现有森林植被水土保持作用发挥充分,但部分裸露山体、边坡地带的复绿治理力度仍可加大,森林生态系统涵养水源、保持土壤的整体功能还有进一步提升潜力。
4.3 制度落地执行薄弱环节
一是基层会议资料归档规范化参差不齐。区级林长制会议纪要、台账留存完整规范,部分街道(园区)林长制工作会议以工作例会顺带部署为主,单独的林长制专项会议台账、纪要留存不全,部分会议仅留存口头安排记录,缺少书面归档资料。
二是会议议定事项全过程跟踪台账不完善。多数会议议定事项能够按期落地,但部分跨部门协调事项缺少阶段性督办记录,仅留存最终办结结果,中间推进节点、协调过程资料归档缺失。
三是问题整改闭环链条仍需完善。依托巡林、考核、执法排查的问题基本能够落实整改,但少数问题只留存问题发现记录,整改复查、销号确认的佐证资料不齐全,全流程闭环管理精细化不足。
4.4 考核激励约束完善方向
一是考核结果刚性激励约束力度偏弱。现阶段考核结果主要用于下发工作通报、督促问题整改,考核成绩与街道(园区)工作人员评优评先、绩效奖惩的挂钩细则不够细化,考核奖惩的导向作用没有完全发挥。
二是街道(园区)内部考核过程资料留存不完善。区级对街道、部门考核台账、打分表归档完整,但部分街道(园区)自身内部考评过程打分记录、现场考评资料收集不全,考核全流程台账留存不完整。
三是考核通报问题长效跟踪机制不足。历年通报指出的共性问题能够按期整改,但缺少常态化“回头看”专项台账,对已整改完成事项缺少周期性复核记录,长效管控跟踪偏弱。
4.5 基层管护保障短板
一是基层林长业务系统化培训偏少。各级林长多依托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政策,针对巡林规范、森林病虫害识别、森林防火、涉林政策法规的专项培训频次不足,部分新任街道(园区)林长业务实操能力有待提升。
二是一线巡林基础配套保障不均衡。重点区域巡林物资保障到位,部分偏远社区缺少简易巡林防护、巡查配套工具,在山林实地巡查过程中工作便利性不足;护林员队伍待遇保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仍有优化空间。
三是社会宣传引导深度不足。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多集中在森林防火关键时段,常态化进村入户宣传频次有限,群众对林长制知晓度不高,主动上报毁林隐患、参与林地管护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调动。
四是绿色生态经济发展路径有待拓展。辖区森林资源生态效益发挥充分,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仍需探索,林下经济、生态休闲、森林康养等绿色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的渠道不够畅通。
五、长效优化整改工作建议
针对本次评估梳理的精细化提升方向,结合下陆区实际,提出以下长效优化整改建议,推动全区林长制工作持续拓展提升、提质增效:
5.1 健全常态化联动运行机制
一是完善区、街道(园区)两级常态化联动会商机制。在现有专题会议基础上,建立季度常规联络调度制度,搭建区、街道即时沟通渠道,针对林地边界纠纷(如与鄂州交界区域)、跨片区管护难题及时沟通协调,缩短问题处置周期;探索建立林长微信工作群等线上沟通平台,提高日常调度效率。
二是优化基层人员配置管理。指导各街道(园区)固定林长制兼职经办人员,尽量保持岗位人员稳定,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合理统筹工作任务,保障基层台账整理、隐患跟踪等日常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细化属地个性化管护责任清单。指导各街道(园区)结合自身林地分布特点、资源禀赋,制定本土化管护责任清单,明确零散地块、边界区域的具体管护责任人,消除管理盲区,实现精细化管控全覆盖。
5.2 提升生态管护专业化水平
一是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加强基层林长、护林员病虫害识别培训,提高早期发现能力;探索引入无人机巡查、智能监测等技术手段,提升监测预警精准度;完善松材线虫病等重点病害除治后长期跟踪监测机制,巩固防控成效,持续提升森林健康水平;建立白蚁等次要害虫常态化防治机制。
二是优化巡林布局提升全域覆盖度。指导各街道优化巡林排班,适当增加偏远零星林地的巡林频次,确保所有林地都纳入常态化巡查范围;对隐蔽性强、风险高的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巡查,消除监管盲区。
三是加强国土绿化后期抚育管护。建立新造林地、道路绿化苗木常态化抚育机制,落实除草、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等管护措施,提高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加强绿化成果后期监测评估,确保绿化成效持续巩固。
四是深化水土流失源头治理。结合裸露山体复绿、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进一步加大植被恢复力度,重点加强坡地、边坡等易流失区域的绿化治理;充分发挥森林植被水土保持功能,持续提升区域生态涵养能力。
五是探索绿色生态经济发展路径。依托东方山等城区周边山林资源,因地制宜探索生态休闲、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绿色产业发展模式,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
5.3 严格各项制度闭环执行
一是规范基层会议台账管理制度。统一街道(园区)林长制会议归档标准,要求专项部署林长制工作的会议必须留存书面纪要,依托日常工作例会部署相关任务的做好备注登记,完善基层会议资料归档体系。
二是完善议定事项全过程督办台账。对会议研究确定的重难点事项建立专项跟踪台账,逐项记录协调节点、推进进度、办结时间,补齐中间环节资料,实现事项从部署到办结全流程可追溯、可督办。
三是健全问题整改全闭环管理。统一问题整改台账模板,明确问题登记、交办、整改、复查、销号各环节必填内容和佐证要求,确保每个问题都有完整的闭环记录;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5.4 完善考核奖惩联动机制
一是细化考核结果奖惩联动细则。立足现有考核体系,完善考核结果运用办法,明确优秀单位、后进单位在评优评先、绩效分配中的差异化政策,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真正实现“以考促干、以考促改”。
二是规范基层考核档案归集。督促各街道(园区)完善本级内部考核全过程资料归档,统一留存考评打分表、现场核查记录、考评总结等材料,实现区级、街道两级考核资料完整闭环。
三是建立考核问题长效跟踪机制。对历年考核通报指出的共性问题,建立“回头看”专项台账,定期组织复核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将共性问题整改情况纳入下一年度考核内容,形成考核—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
5.5 夯实基层管护保障基础
一是常态化开展业务专题培训。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每年分批次组织街道(园区)林长、林业经办人员、护林员开展业务培训,围绕巡林实操、病虫害识别、森林防火、林业法律法规等内容授课,提升基层队伍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二是统筹优化一线巡林物资保障。统筹区级相关资金,按需补充偏远街道(园区)巡林必备工具、防护装备,补齐基层一线管护硬件短板,改善野外巡查作业条件;落实护林员待遇保障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稳定基层护林队伍。
三是深化林长制社会宣传引导。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结合森林防火、植树节、世界森林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进林长制进村入户,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森林资源保护,营造全社会爱林护林的良好氛围。
六、综合评估结论
按照全面推行林长制相关法律法规、省市实施方案及本区林长制工作部署要求,本次第三方评估通过查阅制度文件、工作台账、会议纪要、巡林记录、考核资料、涉林执法案卷,结合资料交叉核验、现场抽查、座谈访谈、综合分析研判等方式,围绕体系建设、林长履职、生态管护、制度执行、基层保障五大维度开展全面核查。综合各项评估结果,总体认为:
下陆区2022—2025年度林长制实施成效显著,三级林长管理体系运行平稳有序,各项配套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两级林长常态化履职落地见效,病虫害防控、森林防火、国土绿化、水土流失治理等核心生态管护工作扎实推进,辖区森林生态质量稳步提升,绿色生态经济发展基础持续夯实,林业治理体系和管护能力不断拓展提升,较好完成了林长制各项既定工作目标。
一是组织架构体系构建完备。本区全面建成区、街道(园区)、社区三级林长责任体系,区委书记、区长带头担任总林长,5名区级领导担任副林长,层级设置规范、责任划分清晰,林长办统筹协调职能有效发挥,各相关责任单位分工明确,从顶层设计到基层落地形成完整管护组织链条,为全域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筑牢组织根基。
二是制度体系建设日趋完善。以区级实施方案为纲领,配套建立巡林、会议、考核、整改等一系列制度,形成系统化制度框架。各项制度贴合本地实际,可落地、可核查、可考评,从制度层面规范了林长履职、议事决策、资源监管全流程工作。
三是核心生态管护成效突出。依托林长制,统筹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火灾防范、国土绿化提质、水土流失治理、森林资源保护五大核心任务协同发力,成效显著。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方面,累计清理松材线虫病枯死树 6.5 万余株、打孔注药 2.1 万余株,配套采取生物防治、无人机防治等措施,疫情发生面积和病死树数量实现“双下降”。森林防火方面,累计开展防火检查 368 次、发布通报 64 期、组织应急演练 28 次,2022年以来未发生森林火灾。国土绿化方面,2022 年完成植树 2.13 万株,2023—2025 年“千村万树”行动累计完成造林 558.07 亩,超额完成市定 490 亩目标任务,截至 2025 年底全区森林覆盖率达 26.26%。水土流失治理方面,东方山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21.08 平方公里,实现生态效益与民生保障双赢。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累计建立364 株古树名木常态化管护机制,对东方山 7 株一级古树抢救复壮;2022—2024 年依法查处涉林行政处罚案件 16 起,2025 年实现涉林案件 “零发生”。全区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增强,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
四是各级林长履职总体到位。区级林长高位统筹、常态化巡林督导,四年间累计开展巡林数十次,现场发现并推动解决绿化不足、病虫害、防火隐患、新造林地管护等一批具体问题;街道(园区)林长立足属地抓实日常管护,两级联动的巡林机制落地见效,切实扛起了属地森林资源管护主体责任。
五是资源保护与执法闭环有力。日常管护实现全域覆盖,涉林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巡查发现—线索移交—立案处罚—整改复绿”闭环管理机制运行顺畅,四年以来依法查处多起涉林违法案件并全部落实复绿整改,有效震慑了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辖区林地资源总体保持安全稳定。
六是问题整改闭环机制基本成型。建立多渠道问题归集、分级分类处置、整改销号管理的完整链条,绝大多数排查问题按期整改到位,以评促改、以改促提升的作用有效发挥。
同时,对照精细化、高质量发展的更高标准,本区林长制工作在组织协同联动、生态管护专业化、制度闭环执行、考核激励约束、基层保障能力等方面仍存在一定提升空间。上述问题均属于精细化管理提升阶段的常规短板,未对全区林长制整体运行成效造成实质性影响。
综合以上评估,下陆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总体成效突出,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履职扎实、管护有效,实现了生态质量持续向好、绿色家底持续增厚、治理能力持续提升的三重目标,较好完成了压实管护责任、守护森林资源、提升生态质量、推动绿色发展的工作任务,达到林长制制度设计的预期成效。落实本次评估提出的各项优化建议后,本区林长制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将进一步提升,生态质量将持续改善,绿色生态经济发展潜力将进一步释放,林业治理体系和管护能力将实现全方位拓展与提质提升。
下陆区 2022—2025 年度林长制实施成效第三方评估报告
附录
附录1 本次评估核查资料总清单
说明:本清单为第三方评估内业核查归档佐证目录,所有资料均由下陆区林长制办公室提供,评估组逐项查阅核验。
一、政策性方案文件:下陆区林长制实施方案、历年考核评分细则、工作通报、自查报告等;
二、巡林履职资料:区级领导巡林照片、巡林工作台账、街道(园区)巡林记录本、林长制工作调度表等;
三、会议制度资料:区级林长专题会议纪要、街道(园区)会议记录、历年林长制工作推进会、专题会、培训会资料等;
四、考核督查资料:年度考核评分表、考核台账、工作通报、自查报告等;
五、资源保护资料:涉林行政处罚案卷、森林资源管护相关资料等;
六、整改闭环资料:问题整改台账、复查销号佐证材料等。
附录2 现场核查、巡林抽样制式表格
本附录为本次评估现场实地走访、巡林台账抽样核查原始记录表格。评估组随机抽取辖区部分街道(园区)及东方山、马鞍山等重点林区开展实地核查,并分层抽样区级、街道(园区)两级林长巡林记录本,据实记录核查情况。
本次评估采取分层抽样方式核验巡林资料,优先抽取各年度区级党政主要领导履职佐证,2022—2025 年各年度巡林台账、记录、影像等资料均齐全完整,实现全样本核查,全面核验各级林长履职情况。现场核查表、抽样记录表由评估组现场填写、整理归档,作为评估工作原始档案留存。
下陆区 2022—2025 年度林长制实施成效第三方评估报告
表 1:林长制实地现场核查记录表
核查日期:2026.07.05至2026.07.10
序号 | 核查点位 | 现场核查内容 | 现场发现问题 | 优化整改建议 |
1 | 长乐山工业园区 | 林区日常巡护、森林防火、零散林地管护落实情况 | 全域林地管护规范,仅林区边缘零星杂草清理频次偶有不足 | 常态化统筹边角林地杂草常态化清理工作 |
2 | 东方山街道办事处 | 山林资源管护、野外火源管控、护林员在岗履职 | 各项管护机制落地完善,偏远小地块巡护记录偶有补记情况 | 细化偏远地块巡护排班,做到巡林记录随查随记 |
3 | 老下陆街道办事处 | 全域林地巡查、防火值守、台账归档管理 | 各项工作落实完善,台账资料归档整齐规范 | 持续保持现有管护运行机制即可 |
4 | 新下陆街道办事处 | 新造林管护、火情隐患排查、日常巡林履职 | 新造林抚育管护到位,无病虫、乱砍滥伐隐患 | 定期开展苗木长势抽样巡查,巩固造林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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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区级林长巡林资料抽样核查统计表
序号 | 资料类别 | 抽查资料名称 | 抽查数量 | 核验结果 | 备注 |
1 | 巡林履职类 | 巡林记录本、巡林台账、巡林照片、工作简报 | 2022-2025 年全年度 | 资料完整、记录规范 | 区级领导巡林照片全覆盖 |
2 | 会议考核类 | 会议纪要、考核评分表、通报文件 | 3 次专题会、4 个年度考核 | 会议记录齐全、考核闭环 | 含 2023.8.16、2024.9.25、2025.3.3 专题会 |
3 | 业务台账类 | 病虫害、防火、国土绿化、古树保护台账 | 12 份 | 台账齐全、数据一致 | 含 7 株一级古树复壮资料 |
4 | 执法案卷类 | 涉林行政处罚案卷 | 16 卷(2022年6卷、2023 年 5 卷、2024 年 5 卷) | 案卷规范、处罚到位、复绿达标 | 2025 年无涉林案件 |
5 | 制度文件类 | 实施方案、配套制度 | 8 份 | 制度体系健全 | 含区级实施方案及 5 项配套制度 |
下陆区 2022—2025 年度林长制实施成效第三方评估报告
附录3 林长制政策文件汇编目录
本目录列明本次评估工作所依据的国家、省、市、区级林长制相关法规、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文件,所有文件为评估打分、核查评判的政策依据,原件由下陆区林长办留存备查。
1. 国家层面:《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中办厅字〔2020〕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
2. 省级层面:《湖北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鄂办文〔2021〕35号)等;
3. 市级层面:《黄石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黄办发电〔2021〕27号)等;
4. 区级层面:《下陆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及历年配套文件;
5. 行业规范:《林长制实施运行情况第三方评估技术规范》(T/GDFS 67—2025)。
附录4 各级林长巡林实景佐证素材说明
说明:本台账按自然年度分类归档,以抽样核查方式归集区级、街道(园区)两级林长巡林佐证材料。2022—2025 年各年度资料均齐全完整,区级林长相关资料实行巡林统计表、巡林记录表、现场照片“三对应”归档,实现全样本核查,全面核验各级林长履职情况。
巡林佐证素材包括:区级领导(宛小林、汪勇、陈罡、夏忠强、徐欢、江隆胜、徐永安等)巡林现场照片、巡林工作统计表、巡林记录表、街道(园区)巡林记录本抽样页等。全部原始影像资料、纸质台账由下陆区林长制办公室统一归档保管,本次评估仅抽取代表性资料作为履职核查佐证。
本次评估选取区委书记宛小林巡林督导东方大道绿化、区长汪勇检查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区级林长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等 3 张代表性现场照片作为佐证,全部原始巡林照片由区林长办统一归档。
下陆区 2022—2025 年度林长制实施成效第三方评估报告
2023 年度区级林长巡林佐证资料
区委书记宛小林:



巡林照片

附录5 年度考核、督查、涉林处置佐证资料目录
一、考核类资料:
历年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评分表;四年部门及街道考核台账;历年林长制工作通报、年度自查报告等。
二、督查类资料:
年度督查通知、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报告等。
三、涉林处置类资料:
2022-2025年涉林行政处罚案卷(含立案审批、调查笔录、处罚决定、复绿整改佐证等)。
以上全部原始佐证材料统一由下陆区林长制办公室归档保管,社会公众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现场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