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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2025年下陆区一季度各督导部门和街道级河湖长巡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69289 发布日期: 2025-04-12 发布机构: 下陆区水湖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关于2025年下陆区一季度各督导部门和街道级河湖长巡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黄下河办文〔2025〕 2号
下陆区2025年第一季度各督导部门和
街道级河湖长巡查工作情况通报
长乐山工业园区、各街道办事处、各督导部门:
根据《湖北省河湖长巡查河湖暂行办法》(鄂河办发〔2017〕34号)关于“每季度对河湖长巡查河湖情况进行通报”的规定,结合“湖北省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录入的数据,现对2025年一季度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查河湖基本情况
经统计,2025年第一季度全区16个区级河湖长制督导部门、14名街道级河湖长负责11条(个)县级河(段)港湖库的治理管护任务。区级河湖长制督导部门累计巡查28次,解决突出问题1个,其中区民政局、市公安局下陆区公安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下陆区分局均巡查责任河湖3次,在全区河湖长制督导部门做出了表率;各街办(园区)均主动巡查河湖,累计巡查48人次,人均3次,巡查率为100%,发现问题21个(处),解决和整改问题20个(处);从问题整改力度方面,新下陆街道办事处、东方山街道办事处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数均做出了表率。
二、存在问题
从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反馈情况看,河湖长和督导部门巡查履职已全部完成,但巡查工作不够全面彻底。一是新下陆东港水面垃圾较多,水生态环境较为恶劣,工业园区、新下陆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巡查时未及时发现。二是区河长办下发彭家堑港影响行洪安全的巡查督办提醒,区建设局迟迟未进行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要切实开展全线巡查,主动发现问题,跟踪督办整改问题。重点关注新下陆东港、园门港新街办段、彭家堑港等水体污染问题。
二是做好汛前隐患排查,落实好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重点对水库、山塘进行全线巡查,同时对影响港道行洪安全的隐患要立整立改。
三是进一步提高湖泊、水库、港道周边居民爱水护水意识。劝阻港道内及岸边种菜行为,禁止向港道内抛洒生活垃圾,禁止私设拦水取水设施。
附件:2025年第一季度区级督导部门巡查河湖情况统计表
2025年第一季度街道级河湖长巡河湖情况统计表
下陆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