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关于公开征集下陆区农林水利系统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区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一、线索征集时间

2025年4月至6月

二、线索征集范围

2022年以来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方面(国家级公益林补偿、省级公益林补偿、大中型水库原迁移民直补资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优亲厚友、违规审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迟拨滞拨、未按要求公开公示,以及在申领拨付过程中漠视群众利益,拔高要求、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

2022年以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方面(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权谋私、贪占套取项目资金;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履行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责任不力等问题。

三、监督举报方式

(一)来信举报:下陆区老下陆街16号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办公室。

(二)来访举报:下陆区老下陆街16号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403室,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三)电话举报:0714-6577079,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四、相关事宜

(一)为确保举报信息不发生遗漏,请在反映问题时,尽量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件形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具体事项内容,并附相关旁证材料。

(二)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三)有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感谢社会公众对全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