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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2024年第四季度各督导部门和街道级河湖长巡查工作情况通报

长乐山工业园区、各街道办事处、各督导部门:

根据《湖北省河湖长巡查河湖暂行办法》(鄂河办发〔2017〕34号)关于“每季度对河湖长巡查河湖情况进行通报”的规定,结合“湖北省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录入的数据,现对2024年四季度各督导部门和街道级河湖长履职尽责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查河湖基本情况

经统计,2024年第四季度全区16个区级河湖长制督导部门、14名街道级河湖长负责11条(个)县级河(段)港湖库的治理管护任务。区级河湖长制督导部门累计巡查31次,解决突出问题3个,其中区委办公室、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下陆区分局均巡查责任河湖3次,在全区河湖长制督导部门做出了表率;各街办(园区)均主动巡查河湖,累计巡查45人次,人均3次,巡查率为100%,解决一般问题24个;从查阅街道《巡湖日志》情况来看,东方山街道办事处记载详细、街道级河湖长巡查率100%,为各街道级河湖长巡查工作做出了表率。

二、存在问题

从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反馈情况看,河湖长和督导部门巡查履职已全部完成,但巡查工作不够全面彻底。一是彭家堑港(新街办段)水面垃圾较多,新下陆街道办事处、区建设局巡查时未及时发现。二是从查阅街道《巡湖日志》情况来看,街道级河湖长日常履职不够主动,团城山街道办事处多为内设部门代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区级督导部门要积极履职,聚焦重点问题进行排查,重点关注影响行洪排涝、入河湖排口水质、黑臭水体处理等问题。

二是街道河湖长要主动履职,结合“清洁家园”行动,加强小微水体管护,做好水域周边卫生保洁。及早做好汛前准备,清理库坝杂草、港道阻塞物。

三是相关街道(园区)、区直部门要做好园门水库、东港、蔡家垄港、园门港、楠竹林排口、彭家堑港水体污染问题的排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理。



  

附件:2024年第四季度区级督导部门巡查河湖情况统计表

      2024年第四季度街道级河湖长巡河湖情况统计表 




下陆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