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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转供电价格承诺机制的通知

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为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推动电价政策措施精准落地,降低终端用户用电成本,努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现就在我区建立转供电价格承诺制度通知如下:

  一、承诺对象

范围内供电部门未直抄到户而代收代缴电费的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物业公司、农贸市场等各类转供电主体  

二、承诺内容

    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及时公开电价、收费标准等,不变相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承诺书式样及具体承诺内容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转供电价格承诺制度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落实专人,确保转供电价格承诺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转供电价格承诺宣传,宣讲转供电电价政策,明确转供电主体应履行的义务和违规收费的法律责任。结合执法监管、专项检查等工作,引导转供电主体主动作出价格承诺,不断增强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氛围。

  (三)加强排查整治。各市场监管所要定期开展转供电价格承诺情况排查,对未实行转供电价格承诺的主体,现场督促转供电主体签订承诺。适时检查转供电主体收费行为,督促转供电主体严格对照承诺书,强化自我管理,自觉落实转供电价格政策,做到依法经管、诚信经营。

    附件:承诺书模板

  

黄石市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