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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工作阶段性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的重要部署,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下陆区扎实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明确清理范围和重点,层层落实清理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强化对清理工作的协调指导,确保按照时限有序完成清理工作。

(二)推进督导,强化培训。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先后4次安排专门人员实地对各地各单位是否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核实确认、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多形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学习宣传。

    (三)措施有力,确保实效。本次清理工作覆盖了自2019年以来出台的所有涉及市场准入、产业政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补贴奖励、行业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下陆区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设定审查标准,确保每一项政策措施均符合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要求。一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下陆区根据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情况,及时对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名单进行调整,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综合把关的作用,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序推进、力度不减。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及时建立本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程序,加强自查自纠,明确审查职责分工,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明确清理责任、范围、程序,抓好清理的规范性和时效性,让制度常态化,进一步优化内部审查机制,在筛选中若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及时按程序进行修订或废止。三是严格开展清理工作。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逐一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和审查,凡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均应审尽审,并形成书面报告,书面审查结论由起草部门存档。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分别完成了废止和修订工作,做到了应废尽废,应改尽改。截至目前,我区共梳理涉及市场主体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41份。其中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36份;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5份,其中废止4份、修订1份。    

    二、存在问题

    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能按照国家、省有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妨碍统一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重视程度有待加强。在清理工作中,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清理工作没有实质性开展,对清理工作存在畏难情绪。二是清理质量有待提高。根据上报的情况,各成员单位已对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和清理,但部分单位反映本单位没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行为政策措施文件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陆区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复查政策措施,确保新出台的政策均经过严格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新的问题产生;加大对机关干部和市场主体的培训力度,普及公平竞争知识,提升社会共识,同时通过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建立反馈机制,鼓励企业和公众对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进行举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优化政策措施。

下陆区公平竞争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中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需持续努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