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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下陆区动火、动土 特种作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46176 发布日期: 2025-06-24 发布机构: 下陆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下陆区动火、动土 特种作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现将《下陆区动火、动土特种作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下陆区安全生产和防灾
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24日
下陆区动火、动土特种作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外动火、动土作业引发的事故教训,全面加强高风险作业环节安全管控,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企业自查和全面排查,发现整改一批动火、动土作业问题隐患,确保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同时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建立特种作业管理制度;提升从业人员技术水平,考取特种作业证书;强化基层检查人员业务能力,建立隐患动态排查销号机制;加强科普宣传教育,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覆盖全区所有涉及动火、动土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建设项目。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打磨、喷灯使用等产生明火的作业;动土作业包括开挖、掘进、打桩、地下管线施工等可能影响地下设施安全的作业。
(一)动火作业专项整治
整治范围:
1.危险化学品领域:涉及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的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2.建筑施工领域: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3.工贸企业:涉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高风险动火作业(牵头单位:区科经局);
4.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装修动火作业(牵头单位:区民企中心、区消防救援大队);
5.社会面小场所:小微企业、临街店铺等动火作业(牵头单位:属地街道园区、区消防救援大队);
6.厂中厂园中园:督促落实《黄石市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管理指引》中特种作业的有关要求,压实园区管理方和进驻企业的主体责任(牵头牵头单位:各街道园区);
7.其它领域:如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等,由各行业部门根据监管职责对本行业领域内动火作业进行安全监管。
整治重点:
1.作业审批环节:重点检查大型企业、建筑工地等动火作业票证办理是否规范,是否分级管理,是否存在代签、补签等违规行为;
2.作业人员管理:核查电焊、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无证上岗、证件过期等问题;
3.现场安全管理:检查作业区域是否存在交叉作业情形,是否清理周边可燃物确保作业环境安全,是否设置警戒标识,是否配备消防器材,是否落实专人监护,是否作业后进行现场恢复;
4.特殊场所管控:重点整治在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多业态复杂场所违规动火作业行为。
(二)动土作业专项整治
整治范围:
1.市政工程:涉及道路开挖、管线敷设等动土作业(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2.建筑施工:基坑开挖、桩基施工等作业(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3.企业厂区:企业内部如管线修复等临时动土作业需要等(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整治重点:
1.地下管线保护:检查是否查明地下管线分布情况,是否制定保护方案,涉及水、电、燃气、供暖等管线开挖的,是否提前做好技术交底,安排相关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等;
2.作业审批管理:核查是否办理道路开挖许可,是否超范围、超期限施工;
3.边坡支护安全:检查深基坑、高边坡等危险部位是否采取有效支护措施;
4.临边防护措施:核查作业区域是否设置围挡、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
(三)共性整治要求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检查是否建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是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2.外包作业管理:核查是否审核承包单位资质,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3.应急准备:检查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自即日起至2025年9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推进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底),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公布举报方式,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要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各企业要对照整治重点逐项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至9月20日),要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执法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查处。
(四)巩固提升阶段(9月20日至9月底),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梳理典型案例,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要建立健全危险作业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隐患整改,压实安全责任。各牵头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实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交叉领域,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从严处罚。各街道园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整治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区安委办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深化教育培训,营造共治氛围。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进一步推进企业建立并完善企业内部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三是严格考核问效,确保整治实效。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