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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办关于印发 《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汲取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群死群伤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安委办制定了《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下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0日


下陆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汲取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消防安全形势平稳,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区消安委办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3月(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清冬春季节严峻火灾形势,始终坚持“抓大防小、标本兼治”工作原则,紧盯重点场所,聚焦致灾因素,突出关键人群,固化“四联”协作机制,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坚决防范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等重要节庆、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53月(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任务

紧盯本地区最不放心、最不托底的场所和领域,聚焦“三类重点场所、四类致灾因素、三类关键人群”,以责任牵引抓推动,以硬性措施抓整治,以强大声势抓宣传,切实做到“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坚决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具体工作任务分工详见附件1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241124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细化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整体部署、广泛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1125日至2025年全国两会结束)。各街道(园区)、各部门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定期组织研判调度,开展排查检查,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改进短板弱项,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长效机制。

五、主要措施

(一)落实行消联动,拧紧责任链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加强行业监管责任,重点落实“四个一次”措施:要组织一次风险研判,结合本行业冬季特点,分析近年来冬春期间火灾易发多发领域、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改进意见。要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倒排工期,按时推进。要进行一次部门会商,针对复杂突出问题,组织重点行业部门专题会商,健全联合检查、协同治理机制。要开展一次约谈提醒,对火灾高风险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提醒谈话,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二)落实消地联治,织密末端网格。各街道(园区)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有关要求,推动乡镇街道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有条件的街道(园区)要明确事业编制充实一线防火力量,将消防工作融入基层“多网合一”综合网格管理和基层综合执法工作。要在辖区、行业内全面下发冬春防火宣传资料(见附件),广泛运用相关辖管平台、渠道,开展消防宣传,营造“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浓厚氛围。要全面发动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网格力量,强化末端消防管理,采取综合整治措施,降低风险,确保安全。

(三)落实警消联防,加固传统阵地。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局要持续深化“警消协作”工作机制,推动公安派出所加强消防监管。要排查梳理重点监管“九小场所”清单,将消防监督执法模块嵌入公安机关警综平台,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检查、整改、执法、移交等程序,形成长效机制。要建立“一长一警一员”队伍,每个派出所明确一名分管消防工作副所长、一名专(兼)职消防民警和一名定点联系消防监督员,定期开展考评、培训、跟班见学,形成基础共建、资源共享、安全共治工作格局。

(四)落实防消联勤,提升防控效能。区消防救援局要加快推进防消联勤工作,依托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文员等力量,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实现防灭火工作深度融合。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六、相关要求

(一)高位部署,压实责任。各街道(园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重要任务。区消安委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调度推进、通报提示、警示约谈,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二)紧盯重点,全面整治。各街道(园区)、各部门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创新突破,全力维护本地、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严格督导,强化责任。区安委办将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效,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或异地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将按照《重点行业系统火灾函告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推动落实问题整改。

(四)精准落实,反馈及时。各街道(园区)、各部门于20241211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12月起,每月23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小结。2025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联系人:区消防救援局,童鸣,0714-5317147

附件1下陆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工作职责及分工


附件1

下陆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工作职责及分工

任务明细

负责部门

紧盯三类重点场所

1.结合冬春季节特点,认真研判辖区高危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在年底前部署专项排查。

2.民企中心、文旅对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旅游景区,民政对养老福利机构,教育、文旅对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卫健对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医养结合场所,交通、国资等部门对车站,应急、经信部门对石化、易燃易爆企业,民宗部门对宗教场所,在年底前部署专项排查。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消防检查,推动隐患整改,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各街道(园区)以及区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区文旅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交巡警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区科经局、区民宗局、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局等各行业主管部门

1.紧盯“九小场所”、沿街商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居民住宅以及村镇等低设防,且容易发生“小火亡人”的场所,开展经常性开展排查。
2.重点检查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以及安全疏散、防火分隔不达标等突出隐患,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老旧厂房更新改造等工作,开展消防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3.将消防安全纳入乡村振兴重要内容,积极改善农村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电气防火等消防安全条件,推广安装联网型或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可燃气体报警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设施等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各街道(园区)以及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区住保局、区公安分局等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1.对全区2024年已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属地+部门”双挂账管理,逐一按期整改销案。
2.冬春火灾防控期间,要继续挂账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落实挂牌、督办、销案制度,按照“一隐患、一方案”原则,督促单位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做好临时防范措施,按期整改销案。

各街道(园区)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聚焦四类致灾因素

1.坚决依法拆除公共聚集场所外窗安装防盗网和广告牌匾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障碍物
2.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严格查处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安全出口封堵锁闭等违法行为
3.公安、建设、住保、消防等部集中治理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停放占用、设置障碍物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实施综合监管,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各街道(园区)和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住保局、区消防救援局、区交巡警大队以及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1.固化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整治成效,加大巡查抽查力度,督促单位落实动火审批手续,遵守操作规程,明确监护人员,清理周边可燃物,严查违规作业、无证作业。
2.重点关注冬季使用燃气、电热、明火等方式取暖风险,加大宣传提示力度,组织清理公共区域易燃可燃物品,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关”,强化“着火源”和“可燃物”管控治理,从根本上斩断火灾发生的链条。

各街道(园区)以及区应急管理局、区建设局、区住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局等各行业主管部门

1.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会商联动,确保整治行动高效推进。
2.指导生产企业做好标准执行落地,加强生产流通环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3.重拳打击非法改装,严查违法违规“拆改限速”和“更换电池”等行为。
4.严格加强停放充电管理,按照配建比要求,科学布局增设停放充电设施,合理确定充电服务费用,持续加大“进楼入户”安全管控力度。
5.精心组织以旧换新活动,做好政策解读宣传,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建立完善回收体系,不断降低存量风险。

各街道(园区)以及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专班

1.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做好限上餐饮企业醇基燃料使用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使用醇基燃料的第一责任。
2.市场监管局对醇基燃料及包装物、容器和灶具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依法打击制假制劣违法行为。
3.应急管理局对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醇基燃料的生产、经营实施许可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醇基燃料行为。
4.消防救援局要依法对醇基燃料生产、经营、储存及使用场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5.对运输醇基燃料企业、车辆的资格进行管理,查处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运输企业、车辆。
6.生态环境分局对发现的醇基燃料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7.公安分局依法打击涉醇基燃料犯罪行为。
8.教育、卫健、文旅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厨房、食堂、星级酒店等使用醇基燃料进行安全管理。

各街道(园区)以及区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下陆区生态环境分局、下陆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文旅局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突出三类关键人群

分行业、分批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培训,将消防安全分管领导、相关科(处)室人员纳入培训范围,熟悉掌握消防法律法规、行业消防标准规范,强化消防理论基础,提升指导单位开展消防工作的能力。

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等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1.按照行业管理职责,加强电气焊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严格持证上岗。
2.加强燃气使用、巡查人员培训,普及安全常识,规范操作规程。
3.开展电气岗位安全培训,规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维保、检测。
4.督促单位开展新员工岗前培训,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定期培训,经常性开展消防演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区应急管理局、区住保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1.以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精神障碍等人员为重点,持续开展冬季入户消防关爱行动。
2.动态更新特殊群体底数清单,特别是农村地区,要精准上门提示冬季用火用电安全,帮助排查风险隐患,完善邻里守望、互助帮扶机制。
3.以社区、村为主体,充分发挥居民群体防控优势,按照就近居住的原则,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巡查看护、邻里关照等措施,积极推行“十户联防”机制,提高应急相应速度和处置力度。
4.有条件的地区,将物防技防保障措施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分批次、分阶段有针对性地为特殊群体家庭购置配发火灾逃生自救“四件套”(1个独立式烟感报警器、1条灭火毯、1个灭火器、1个火灾逃生面罩),采取有效手段,主动预防火灾亡人。

各街道(园区)以及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