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关于印发《2024年下陆区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2024下陆区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刘鑫6577105

下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64


2024年下陆区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24〕6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我区2024年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全力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街道(园区)、各部门要强化“安全第一,生命第一”的意识,从建设平安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将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细化措施,严加防范。

(二)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广播、微信以及抖音等媒体,加大对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主题班会、案例警示、游泳课程、专题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防溺水教育培训,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切实增强学生的防溺水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三)全面排查整治。各街道(园区)、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要重点排查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途中以及辖区重点的水域,严格落实“四个一”救生设施(一块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要落实监管责任,对水库、排洪港、坑塘、景观水系、建筑工地、农田水利设施等重点水域,督促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四)加强巡查防护。各街道(园区)要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严格落实“四位一体”工作专班(一名社区干部、一名教育系统职工、一名民警或辅警、一名志愿者)要求,建立危险水域常态化巡查机制,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水域,以留守儿童、离异家庭、贫困家庭等为重点对象,落实专人值守制度,确保有人看、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水利、文旅、住建、自规等相关部门依照行业管理责任,抽调专门力量加强所管水域的全面巡查,确保重点危险水域全覆盖、无死角。

(五)强化应急处置。建立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相互配合的救援体系,备足备好救援工具,畅通联系沟通渠道,确保一旦发生溺水事件,能够快速反应、及时救援。要制定防溺水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开展救援常识培训,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三、组织实施

工作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共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各街道(园区)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对防溺水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上旬-6月旬)。各街道(园区)、各部门对辖区内各类水域开展拉网式风险隐患排查,对水域管理主体责任人、水域深度、安全隐患、安全标识设置情况、防护设施落实情况等进行排查摸底。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掌握未成年人底数,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整改到位。各地于6月7日前需将工作方案、未成年人底数、重点水域清单、风险隐患台账报送至区安委办。

(三)巡查督导阶段(6月中旬-10月中旬)。各街道(园区)要严格落实防溺水工作措施,并组织人员对辖区范围内的水域开展实地巡查。各单位于每月23日前将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区安委办。区级将成立督导组同步对各街道(园区)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相关责任单位要立即整改到位。

(四)总结评估阶段(10月下旬)。各街道(园区)、各部门认真总结防溺水工作经验,巩固工作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并报送至区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未成年防溺水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防溺水工作领导机制和部门联动合作机制,推动未成年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各街道(园区)、各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四位一体”工作专班和“四个一”救生设施,对辖区内重点人群落实包保管理,逐人落实包保责任,确保不少一户、不落一人。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方式,深入学校、社区等基层一线,多频次、多形式地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

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各街道(园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分片督导机制,组织工作专班,加强对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督导检查,督促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防范措施,确保工作成果见效。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1.下陆区2024年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督查表

2.防溺水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下陆区2024年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督查表


督查组成员:


督查主要内容

落实情况

一、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1.是否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防溺水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2.是否印发防溺水工作方案,成立街道、社区级防溺水督查专班定期开展防溺水督查检查。


3.各社区是否按要求成立“四位一体”防溺水工作专班,即一名社区领导干部、一名教育系统干部职工、一名民警辅警、一名志愿者,落实未成年人防溺水宣传教育、水域巡查等安全包保措施,并按要求组织巡查。


二、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1.是否运用主流媒体、公共区域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


2.社区干部、包户干部是否开展敲门行动;到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家中开展宣传教育。


3.学校是否落实防溺水安全提醒,是否持续通过家长群、家校平台等进行防溺水安全提醒,督促家长做好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及监管,


三、水域现场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1.水域周边是否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


2.是否按要求推进落实“四个一”建设,即一批警示牌、一批救生圈、一批救生绳、一批救生杆。


3.是否明确水域管理负责人、巡查责任人,是否开展日常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被督查单位:         督查时间          受检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