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名 称: 关于开展辖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25252 发布日期: 2025-02-07 发布机构: 下陆区应急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关于开展辖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辖区各企业:
目前,春节长假已结束,企业将陆续复工复产,部分企业会 加大生产力度,安全防范压力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为 切实做好我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拟于近期开展复工复
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制定下陆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检查方案,请各街道(园区)、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黄石市下陆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7日
下陆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检查方案
一、检查目的
为保障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有序,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月底。
三、检查范围
全区工贸、危化(医药)领域复工复产企业。
四、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规上企业由区应急局牵头负责,行业部门配合,规下企业由属地街道(园区)负责,区应急局抽查,采取台账资料检查和作业现场排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一案”落实情况
1.企业是否制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风险管控及应急处置措施。
(二)“两签”执行情况
2.员工复岗签到记录是否完整,返岗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3.是否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岗位安全职责。
(三)“三试”实施情况
4.生产调度系统是否试运行,确保调度指令畅通。
5.大型设备、特种设备是否试车检测,常用工具是否空载试用。
6.安全防护设施(如消防器材、应急设备)是否试用并确保有效。
(四)“四收”管理情况
7.是否召开复工复产节后收心安全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8.是否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及岗位技能交底。
9.是否组织员工签订安全承诺书。
10.是否通过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五)“五查”落实情况
11.抽查员工思想状态,是否存在疲劳上岗、情绪波动等问题。
12.检查新员工、转岗人员培训记录及考核情况。
13.安全措施(如用电、消防、机械防护)是否落实到位。
14.安全生产台账、交接班记录等是否完整规范。
15.现场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六)“六关”高风险点管控
16.关注节后综合症,防止注意力不集中,溜号,情绪不稳定等造成事故。
17.关注新员工,务必要做好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重点进行检查。
18.关注调整岗位,对一些岗位变动人员或是变动岗位重点关注和检查。
19.关注设备启用环节,停用设备再次启用时,要做好检查,履行好程序,做好防护。
20.关注检修作业,检修一直是高风险,事故多发作业,应予以高度关注。
21.关注作业环境,要对作业环境安全进行确认。
(七)“七重”部位检查
22.配电室、消防中控室、危化品、有限空间、特种设备、危险作业、仓储场所等重点场所是否排查隐患。
(八)“八一”主体责任落实
23.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落实“八个一”措施(带队检查、专题研究、安全总结会议、安全分析会、安全辅导课、组织演练、签订责任书、安全培训)。
(九)“九时”事故高发时段防范
24.是否对节假日前后和特殊时期、时间紧任务重时、工作环境艰苦时、即将下班或收尾阶段、夜间作业或单独作业时、同一区域交叉作业时、企业经营扩张时、新工艺新设备投入使用时、生产经营面临困难时等高风险时段制定应急预案。
(十)“十招”隐患排查
是否按“破、缺、裸、乱、挤、堵、闪、晃、仿、瞒”等方法全面排查隐患并整改。
25.破:一个设备,一个部件,只要是破损了,基本可以认定为隐患。比如连接软管破损,设备锈蚀等。
26.缺:应该有的而没有了,可以认定为隐患。
27.裸:以普通人的常识判断,一样东西具有危险性,但裸露在人可以触及的范围内,可认定为隐患。
28.乱:安全生产实质是一种秩序管理。如果无序,杂乱,必然是隐患。
29.挤:安全生产一般都要安全距离要求,一旦出现零距离或是过小距离的拥挤,一般可认定为隐患。
30.堵:应该畅通而未畅通,可以认定为隐患。
31.闪:如果发现一个设备的运行指示灯或者是显示器不停的在闪动,一般可判定为隐患。
32.晃:一般情况下,无论是机械设备、工作平台还是作业辅助工具,都需要较好的稳定性和牢固性。一旦发现相反的情况,可认定为隐患。
33.仿:企业自己仿制的一些设备设施,一般可认定为隐患。 34.瞒:被检查人不如实说明情况,一般是在隐瞒隐患。
五、检查方式
1.企业自查自纠。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隐患整改台账。
2.部门联合检查。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科经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属地街道(园区)开展专项督查。
3.重点抽查。对高危行业、事故企业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闭环。
六、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未落实复工复产要求的依法追责。
2.严格执法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纳入“查险除患、安全迎新”专项行动进行督办落实,形成闭环,对存在重大隐患、未经验收擅自复工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
3.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微信群、安全培训、现场宣传等渠道宣传生产安全知识,提升企业安全意识。
联系人:孟宇,联系电话:15172539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