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对2024年第一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进行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区相关单位:

今年以来,各街道(园区)、行业管理部门开展了消防安全覆盖式隐患排查和整治。为进一步推动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区安委办、区消安委办决定对近期排查、评估、上报的9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整改(见附件)。各街道(园区)和相关责任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指导各整改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我区安全形势稳定。

附件:2024年第一批区级挂牌督办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基本情况表

下陆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下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办公室                      办公室

                                  

202482


2024年第一批区级挂牌督办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基本情况表

序号

隐患名称(单位)

单位(隐患)地址

隐患主要内容

整改要求

责任部门

属地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1

下陆区诚实废旧物质经营部

老下陆一组锻造厂以南

1.未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4.2,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2.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4.3,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3.与相邻单位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2.3,丙、丁、戊类厂房内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部位未采取防火分隔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

4.改变原有厂房使用性质;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9.1, 生产、储存场所的建筑耐火等级与其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不相匹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5.未设置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3.6,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所设置设施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30%;其他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所设置设施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50%。

6.部分电线敷设不符合标准。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10.2.3第2款的规定;

1.未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2.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3.与相邻单位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按照规范要求,相邻单位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4.改变原有厂房使用性质;按照规范要求整改,厂房调整为符合标准使用性质;

5.未设置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符合规定数量的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

6.部分电线敷设不符合标准;按照通用规范,调整电气线路敷设;

下陆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应急局、区民企中心配合

新下陆街道办事处

2024.8.31

序号

隐患名称(单位)

单位(隐患)地址

隐患主要内容

整改要求

责任部门

属地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2

下陆区伟意家具厂

下陆区神牛路27号

1.未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4.2,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2.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4.3,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3.与相邻单位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2.3,丙、丁、戊类厂房内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部位未采取防火分隔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

4.改变原有厂房使用性质;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9.1, 生产、储存场所的建筑耐火等级与其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不相匹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5.未设置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3.6,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所设置设施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30%;其他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所设置设施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50%。

6.违规设置厨房、休息室;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1.3,在厂房、库房、商场中设置员工宿舍,或是在居住等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经营等活动,且不符合GA703的规定。

1.未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2.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3.与相邻单位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按照规范要求,相邻单位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4.改变原有厂房使用性质;按照规范要求整改,厂房调整为符合标准使用性质;

5.未设置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符合规定数量的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

6.违规设置厨房、休息室;按照规范要求整改,拆除厨房、休息室等违规建筑;

下陆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应急局配合

新下陆街道办事处

2024.11.30

序号

隐患名称(单位)

单位(隐患)地址

隐患主要内容

整改要求

责任部门

属地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3

黄石磁湖汇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黄石市下陆区杭州西路176号

1.消防控制室设置不符合标准,无法直通室外;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消防控制室未安排人员值守;违反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7.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3.室内消火栓管网无水;违反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4.3,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已设置但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或不能正常使用;

4.室外消火栓管网无水;违反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4.2,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或已设置但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或不能正常使用;

5.喷淋管网无水;违反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4.6,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固定灭火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

6.抽查地下部分防火门损坏、部分防火门闭门器缺失;违反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2.2,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数量大于该防火分区相应防火分隔设施总数的 50%。

7.消防水泵无法启动;违反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4.6,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固定灭火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

8.部分疏散指示标志故障、B栋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未通电;违反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3.6,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所设置设施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30%;其他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所设置设施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50%。

9.疏散楼梯间堆放杂物;违反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3.1,建筑内的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的设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或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被占用。

10.微型消防站逃生面罩过期;

11.水管和电线穿越楼板处未采取防火分隔、B栋竖井内同时敷设电器线路和水管;

12.院内停车不规范,私家车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违反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1.1,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或城市消防规划的要求设置消防车道或消防车道被堵塞、占用。

1.消防控制室设置不符合标准,无法直通室外;按照规范整改,增加控制室安全出口;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消防控制室未安排人员值守;按照规范要求,增加消防控制室值班巡查人员,开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

3.室内消火栓管网无水;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可以正常使用的消火栓系统;

4.室外消火栓管网无水;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可以正常使用的消火栓系统;

5.喷淋管网无水;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可以正常使用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抽查地下部分防火门损坏、部分防火门闭门器缺失;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相应数量的防火门、更换损坏防火分隔设施;

7.消防水泵无法启动;按照规范要求,更换消防水泵;

8.部分疏散指示标志故障、B栋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未通电;按照规范要求,对故障及未通电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进行整改,保证正常使用;

9.疏散楼梯间堆放杂物;按照规范要求,清理楼梯间杂物,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10.微型消防站逃生面罩过期;按照规范要求,更换过期消防逃生工具;

11.水管和电线穿越楼板处未采取防火分隔、B栋竖井内同时敷设电器线路和水管;按照规范要求,针对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进行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分隔处理,不符合规定铺设线路进行整改,按照标准电气线路敷设;

12.院内停车不规范,私家车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

按照规范要求,对院内停车车辆进行停车规范管理,禁止占用消防车安全通道;

下陆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民企中心配合

团城山街道办事处

2024.12.31

4

黄石市有色幼儿园

黄石市下陆区下陆大道电讯路6号

1.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违反《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3.2.8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1条综合判定条件;

2.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违反《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1.9.6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4条综合判定条件;

3.逃生外窗被防盗网遮挡;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10条综合判定条件;

4.部分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10.2.3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9.4条综合判定条件。

1.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逃生外窗被防盗网遮挡;按照规范要求,拆除逃生外窗遮挡物;

4.部分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按照通用规范,调整电气线路敷设;

下陆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教育局配合

新下陆街道办事处

2024.12.31

序号

隐患名称(单位)

单位(隐患)地址

隐患主要内容

整改要求

责任部门

属地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5

下陆区梦天鹅宾馆

杭州西路161号

1.疏散通道内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要求,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10.1.8第3款的规定;

2.宾馆外窗被铁网遮挡,不符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21)第7.1.2条的规定;

3.宾馆内走道未设置排烟设施,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2.2第10款的规定;

4.电气线路的敷设不符合标准,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10.2.3第2款的规定;

1.疏散通道内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要求;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符合规定疏散指示标志;

2.宾馆外窗被铁网遮挡;按照规范要求,拆除逃生外窗遮挡物;

3.宾馆内走道未设置排烟设施;按照规范要求,增加走道排烟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4.电气线路的敷设不符合标准;按照通用规范,调整电气线路敷设;

下陆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民企中心配合

团城山街道办事处

2024.12.31

6

下陆区鱼头泡饭店

下陆区扬州路2号

1.除6.5规定外的其他场所或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数量或宽度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或既有安全出口被封堵;

2.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所设置设施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30%;其他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所设置设施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50%;

3.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

4.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在可燃材料或可燃构件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或安装电气设备,或采用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消防配电线缆和其他供配电线缆。

1.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按照规范要求,开通符合规定数量的安全出口;

2.未设置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符合规定数量的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

3.未设置排烟设施;按照规范要求,增加排烟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4.电气线路的敷设不符合标准;按照通用规范,调整电气线路敷设;

下陆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团城山街道办事处

2024.12.31

序号

隐患名称(单位)

单位(隐患)地址

隐患主要内容

整改要求

责任部门

属地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7

下陆区羊阿妹餐饮店

下陆区铜花北路与紫华巷交叉口西北40米

1.疏散指示标识数量不足;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3.6,其他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所设置设施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50%。

2.疏散楼梯间设有大量可燃装饰材料;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3.8,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前室的室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不符合GB50222的规定。

3.逃生外窗被防盗网遮挡;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3.10,人员密集场所的外窗被封堵或被广告牌等遮挡。

4.场所内使用大量可燃装饰材料;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9.5, 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1.疏散指示标识数量不足;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相应数量的疏散指示标识;

2.疏散楼梯间设有大量可燃装饰材料;按照规范要求,更换楼梯间可燃装饰材料;

3.逃生外窗被防盗网遮挡;按照规范要求,拆除逃生外窗遮挡物;

4.场所内使用大量可燃装饰材料;按照规范要求,更换符合规定使用的装饰材料。

下陆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新下陆街道办事处

2024.12.31

8

下陆区豪羽体育俱乐部(个体工商户)

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磁湖路172号01栋35-41号铺

场所只有一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6.5,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直接判定。

1.场所只有一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按照规范要求,增设相应数量的安全出口;

下陆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文旅局配合

团城山街道办事处

2024.12.31

序号

隐患名称(单位)

单位(隐患)地址

隐患主要内容

整改要求

责任部门

属地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9

黄石市中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黄石市下陆区老下陆沿湖路38号

1.厂房外未设置室外消栓系统;违反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4.2,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或已设置但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或不能正常使用;

2.厂房外消防车道设置不符合要求;违反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1.1,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或城市消防规划的要求设置消防车道或消防车道被堵塞、占用。

3.厂房与办公楼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违反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6.2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的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 75%。

4.厂房内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违反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4.3,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已设置但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或不能正常使用;

5.厂房内未设置排烟设施;违反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5,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

6.厂房内部分电气线路未穿管敷设;违反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9.3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使用燃油、燃气设备,或燃油、燃气管道敷设和紧急切断装置不符合标准规定。

7.厂房内单位之间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2.3,丙、丁、戊类厂房内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部位未采取防火分隔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

8.厂房内部分租赁单位违规采用泡沫彩钢板搭建办公室、库房;违反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6.10,人员密集场所的居住场所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且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GB8624规定的A级。

9.部分单位存放大量易燃可燃物品且用电管理较为混乱,存在厂房内吸烟现象;违反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6.8,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或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10.擅自变更建筑使用性质;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7.9.1, 生产、储存场所的建筑耐火等级与其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不相匹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11.厂区未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开展消防演练、未定期开展防火巡查;违反《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12.黄石市中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履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未对厂房内的租赁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管理。违反《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厂房外未设置室外消栓系统;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并保证正常使用;

2.厂房外消防车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按照消防技术标准或城市消防规划要求设置符合消防安全的消防车道;

3.厂房与办公楼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符合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措施;

4.厂房内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并保证正常使用;

5.厂房内未设置排烟设施;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

6.厂房内部分电气线路未穿管敷设;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符合规定的穿管敷设的电气线路;

7.厂房内单位之间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符合厂房相邻单位之间的有效防火分隔措施;

8.厂房内部分租赁单位违规采用泡沫彩钢板搭建办公室、库房;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规范,拆除违规采用泡沫彩钢板搭建的建筑;

9.部分单位存放大量易燃可燃物品且用电管理较为混乱,存在厂房内吸烟现象;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范落实单位人员管理,禁止厂房内出现吸烟现象;

10.擅自变更建筑使用性质;按照消防安全规范标准,拆除变更建筑使用性质的建筑;

11.厂区未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开展消防演练、未定期开展防火巡查;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规范标准,单位管理落实消防演练及定期开展防火巡查相关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12.黄石市中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履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未对厂房内的租赁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针对单位开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下陆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应急局配合

新下陆街道办事处

2024.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