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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城山街道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重点工作的提醒函

街道相关部门、各社区:

为切实保障"清明"期间我辖区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结合区森防办《关于做好"两会"和"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下森防办20242号)要求,现就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重点工作提醒如下:

一、街道相关部门方面

1.及时整备补充街道防火物资,调试相关防火设备,确保本单位森林防灭火装备物资充足、可靠。

2.加大对所辖各社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巡查检查频次及力度,及时上报并整改相关森林防灭火隐患问题。

3.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第一时间处置辖区范围内的各类突发火情,并按要求向区森防办值班室报送。

4.严格落实应急突击队重点时间节点备勤制度。在"清明"期间,要组织10人以上应急突击队员携带全套防火装备在本单位备勤。

5.街道相关部门联络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协调应急突击队伍服从区森防办统一调度,处置各类突发火情。

二、社区方面

1.要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入户走访、宣传横幅、社区电子屏等多种渠道引导居民文明祭祀,严查林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祭祀可燃物等违规用火行为。

2.严格落实重点时段双护林员值守制度。"清明"期间各卡口护林员要切实做好人员进出登记、进山火源收缴、突发火情初步处置及报告等工作。

3.对靠前布置的森林防灭火装备进行调试及补充,相关人员要熟练掌握使用相关装备。

4."清明"期间各社区要及时掌握辖区居民红白喜事等涉火信息。及时安排人员,妥善处置林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居民祭祀用火、居民送葬出殡燃鞭烧纸等相关事宜。

当前,"清明"重点防火时段即将来临,请街道相关部门、各社区严格落实森林防火主体责任,落实好各项重点工作。"清明"期间,街道平安建设办将按照省、市森防指要求,对区各重点点位开展不间断巡查巡护,对落实不力的社区予以通报。

下陆区团城山街道办事处

               20243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