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征收下陆区马鞍山社区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下陆区团城山街道马鞍山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0949公顷(1.4235亩),四至清楚《详见黄石市下陆区2026年度第1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黄石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社会福利类公共事业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因推行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实现乡镇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殡葬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下陆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6年10月28日后团城山街道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 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湖北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6年10月14日起,团城山街道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被征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下陆区马鞍山社区,并已在下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xialuqu.gov.cn/)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黄石市下陆区2026年度第1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黄石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图

 

                             下陆区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