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预公告

为规范用地程序,加强用地管理,切实维护被用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区拟启动下陆区张家湾社区农用地转用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转用土地范围

拟将下陆区张家湾社区土地0.1556公顷(2.334亩)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详见《黄石市下陆区2026年度第2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用地范围图》,四至清楚。

二、转用土地理由

拟转用土地用于张家湾旅游路停车场建设项目建设,需要使用村集体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确需将该区域内的农用地转建设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下陆区政府农用地转用工作安排,2026年10月28日后东方山街道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农转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于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预公告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下陆区张家湾社区,并已下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xialuqu.gov.cn/)予以公布;被农转用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如对该项目用地有异议,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下陆区人民政府提出异议,逾期则视为无异议。特此公告。

 

附件:黄石市下陆区2026年度第2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用地范围图

 

 

                               下陆区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