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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直达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直达资金使用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以及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严格直达资金监管的工作要求,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根据直达资金有关会议精神,现将进一步规范直达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建立完善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特殊时期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采取的特殊举措。各直达资金使用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把直达资金规范使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规范直达资金使用相关要求

一是直达资金使用单位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直达资金分配方案要科学合理,强化资金公共属性,确保精准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帮助企业、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

(一)在养老医疗方面,要落实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等政策,及时发放个人待遇。

(二)在城乡低保方面,要落实好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和返乡人员纳入低保等政策,及时足额将低保金发放到低保对象。

(三)在特困人员救助方面,要落实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及时足额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发放到特困人员个人或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集体账户。

(四)在医疗救助方面,要落实好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政策,按照规定的方式、标准和程序给予医疗费用补助和诊疗优惠,以及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给予资助。

(五)在缓解企业、个体工商户困难方面,要落实好减免房租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将资金直接下达到困难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六)在工程建设方面,要充分认识到财政直达资金对重大民生项目建设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快新增财政直达资金项目支出进度,确保直达资金形成有效实物工作量,工程项目高质量如期完工,惠及人民群众。

二是直达资金使用单位要对其所拨付资金的收益对象进行实名制管理。对需要帮扶的困难企业和人员,建立实名台账,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直接发放到收益对象,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然后再拨付到收益对象。

三是对于已标注直达资金标识为“到人”、“到企业”和“到人到企业”的直达资金指标,直达资金使用单位在支付完成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向财政报送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到人到户发放明细导入监控系统。

三、开展直达资金的自查工作

各直达资金使用单位要认真做好2020年及2021年直达资金的自查工作,对对口的直达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见附件),并于5月7日向区财政报送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自查报告,区财政监督科将于5月对各直达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直达资金专项监督检查。


下陆区财政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