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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黄石出台13条激励措施
日期:2023-03-10 来源:黄石发布    

日前

市经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

《关于扶持黄石市药品上市许可

持有人发展的若干措施》共13条

真金白银扶持黄石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以下简称MAH)发展

助力黄石打造国内生物医药产业聚集地

生物医药是黄石突破性发展的新兴产业之一

2022年

全市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

完成销售收入58.48亿元

同比增长6.2%

13条激励措施,对MAH在黄石城区的生物医药企业研发的创新药完成Ⅲ期临床试验,并在我市实现产业化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对MAH在黄石城区的生物医药企业研发的改良型新药完成Ⅲ期临床试验,并在我市实现产业化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对黄石城区的生物医药企业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对MAH在黄石城区的生物医药企业科研、临床研究所需少量进口的药品原材料、仪器设备、生物样品、原研对照药等,研究出台通关便利化措施,随批随进,并可直接使用。对MAH注册和生产在外地但在我市实现销售的生物医药总部经济企业,各城区政府可按照《黄石市关于支持城区发展总部经济的实施意见》执行。

对MAH注册在外地但委托我市生物医药企业生产并在我市实现销售的新增单品,各城区政府可按照超额累进的计算方法,对每年地方贡献达到3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按80%给予奖励;对地方贡献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按90%给予奖励。奖补政策由各城区政府与企业签订双方协议予以明确,市财政局将地方贡献的市级部分按照上述比例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拨付给各城区。对MAH在我市注册、生产和销售的新增单品,各城区政府可按照超额累进的计算方法,对每年地方贡献达到3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按85%给予奖励;对地方贡献达到1000万元不满2000万元,按90%给予奖励;对地方贡献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按95%给予奖励。奖补政策由各城区政府与企业签订双方协议予以明确,市财政局将地方贡献的市级部分按照上述比例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拨付给各城区。

凡新获批的药品注册证书和市域外MAH转移到我市生物医药企业的证书,按10万元/件予以奖励。积极支持我市MAH所持有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及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在获批上市后,向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申报挂网,并积极争取纳入医保目录。

支持MAH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关于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聚才用才的若干措施》文件执行,对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一年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对于掌握“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并在我市投资建设的项目(含相关平台、实验室、基地等),经市政府同意,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特殊优惠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