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户政“直通车”,便民利企有一手
近日,下陆公安接连走访大冶有色冶炼厂、中化学大江环科有限公司开展户政“直通车”服务月宣传活动,为企业新入职的外地职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咨询服务,进一步深化户政“放管服”改革,助力辖区营商环境建设。
活动中,公安机关为企业职工现场答询问题46件,预约受理户籍业务12个,接受建议意见3条,现场气氛活跃,大家纷纷为下陆公安点赞。
下一步,下陆公安将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多措并举,严把隐患排查、治安管理,严打涉企违法犯罪,倾力做好便民利企服务,跑出公安机关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加速度”。
推动户籍“放管服”改革
都有哪些新通知
让我们一起来
看看吧!
依托湖北省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湖北省实有人口信息系统,统筹为居民提供户籍、居住证、居民身份证等业务在线咨询、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反馈投诉等服务,全面推动“互联网+户政”“一网通办”服务。
凡满足法定受理要求的市外迁入类户口,允许容缺补证办理,真正实现群众只跑一次。对省内市外迁入户口,一律当天受理、当天上网,各分县(市)局治安大队当天完成网上审批(纸质申报表随后补签),受理派出所积极做好同省内拟迁出地派出所工作对接,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省外迁入需打印《准予迁入证明》的,从受理、审核、审批到完成《准予迁入证明》打印,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省内居民(含人才引进、高校毕业生落户等)办理户口迁移时,持有关凭证直接到拟迁入地派出所“一站式”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无需回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实现居民办事就近办、一站办、一次办。
对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等5个事项“跨省通办”。申请人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实现迁入地一站式办理(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拒绝选择“跨省通办”服务的,迁入地公安机关应按原规定办理迁移手续)。
对省内居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受理后,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全市任一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在全市行政服务中心、派出所户籍窗口全面受理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业务基础上,开通全国异地证首次办证申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