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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专项行动(2023—2025年)》的政策解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等十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专项行动(2023—2025年)》。《专项行动》提出,到2025年,健全成果项目库和企业需求库,完善赋智对接平台体系,遴选一批优质的科技成果评价和转移转化机构,推动一批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到中小企业落地转化;开展不少于30场赋智“深度行”活动,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实现产学研用深度合作;围绕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健全成果转化服务格局,促进中小企业产出更多高质量科技成果,形成闭环激励机制,构建成果“常态化”汇聚、供需“精准化”对接、服务“体系化”布局的创新生态,实现成果价值和经济效益持续增长。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供需两端发力,深挖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强化科技成果有效供给,畅通技术供需对接渠道,持续提升中小企业技术实力,建立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发展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助力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建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健全成果项目库和企业需求库,完善赋智对接平台体系,遴选一批优质的科技成果评价和转移转化机构,推动一批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到中小企业落地转化;开展不少于30场赋智“深度行”活动,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实现产学研用深度合作;围绕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健全成果转化服务格局,促进中小企业产出更多高质量科技成果,形成闭环激励机制,构建成果“常态化”汇聚、供需“精准化”对接、服务“体系化”布局的创新生态,实现成果价值和经济效益持续增长。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成果“常态化”汇聚
1.丰富科技成果来源。针对中小企业的创新需求,分层次、分领域建设科技成果项目库,推动成果项目库资源向中小企业开放,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用得起、用得上、用得好”的科技成果。加强对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统筹指导,依托科技成果多方评价体系,建立行业和地方常态化筛选报送机制。做好国家财政资金、政策支持的项目评价,推动相关项目成果入库。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评价和转移转化机构作用,探索利用科技成果“自我声明”的承诺制新模式,开展赛展会等活动,扩大优秀科技成果来源。
2.强化产业需求牵引。依托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协会和第三方机构,组织园区、基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等,常态化征集中小企业创新需求,以需求牵引高质量成果产出,提升技术创新精准性,高效驱动成果转化。支持地方依托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深度挖掘中小企业多样化技术需求,分级分类梳理形成科技成果需求库,做好与成果项目库的对接。
3.加大先进适用技术供给。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各类重点实验室、科技型骨干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加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供给并向中小企业转移转化。增强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机器人、工业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智能技术的供给及推广,支持中小企业实施智能制造与建造,通过智能化技术改造和“上云上平台”,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科研仪器、数字基础设施、中试基地、数据库等基础创新资源,支持各类先导区、示范区、产业基地、集群等共享测试验证能力,优化壮大开源社区,降低中小企业的创新成本。
(二)实施供需“精准化”对接
4.加大科技成果数据开放共享。完善赋智对接平台体系,推动现有成果库、需求库等资源整合,提升成果展示、需求梳理、技术交易、能力培育、场景示范等“一站式”服务能力。依托科技成果评价和转移转化机构,加强细分领域的成果梳理和精准对接。选择若干地区,探索构建面向当地产业需求的赋智对接服务节点。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公益性服务和增值性服务互补发展,持续提升平台服务广度深度和质量水平。
5.持续开展赋智“深度行”活动。强化部省联动,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专业机构等在地方每年开展不少于10场“深度行”活动,通过大会论坛、成果路演、供需对接、展览展示、产融对接等多种形式,加强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拓宽中小企业技术获取渠道,加速成果转移转化。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优势产业集聚区率先开展“深度行”活动,支持在东北老工业基地、中西部地区围绕地方产业发展需求举办“深度行”活动,形成“月月有活动、季季出亮点、年年有成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为中小企业培优扶强营造良好环境。
6.促进大中小企业合作。落实大中小企业“携手行动”,持续开展“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发挥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对接服务平台作用,助力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为大企业的最佳“合伙人”。推动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仪器设备、实验室等,引导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合作,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大企业通过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向中小企业转移转化,引导大企业通过生态构建、基地培育、内部孵化、赋智带动、数据联通等方式打造一批大中小企业融通典型模式,有效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7.加强产学研协同。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中小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结对子”,支持中小企业围绕技术瓶颈和特殊技术难题“发榜”,高校、科研院所“揭榜”,建立联合式、订单式技术研发新模式,实现科技成果与中小企业需求精准对接。举办产教融合论坛和校企、校地对接会等活动,加速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到中小企业落地转化。
(三)加速服务“体系化”布局
8.推动成果中试熟化。建立周期短、效益好的制造业创新成果服务体系,加强成果中试熟化能力建设,为中小企业输送更多高成熟度成果。支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国家质检中心、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新材料重点平台等发挥技术支撑作用,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共建试验检测环境,建立协同合作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前期成果试验验证、中期中试熟化、后期批量化生产检测认证等全流程服务。制定并运用技术成熟度、制造成熟度等评价标准,不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与成效。
9.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专利导航服务,优化企业技术路径选择与知识产权布局,加强高价值专利储备。优化升级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体系,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中心,推动开展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发挥专利、商标审查绿色通道作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专利优先审查,高效获取知识产权保护。深入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探索高校、科研院所专利“一对多”许可,加速向中小企业许可专利技术的进程。提升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加强“制造业知识产权大课堂”培训,鼓励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增强中小企业竞争优势。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共同推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国际化工作。
10.加速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支持中小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推动更多中小企业由成果需求方变为成果产出方。鼓励大企业先试、首用中小企业创新产品,支持中小企业配套产品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依托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围绕重点产业链,梳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业链图谱,支持中小企业在产业优势领域精耕细作,使其成为掌握独门绝技的“单项冠军”,产出更多高质量成果。引导和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前沿领域和未来产业布局,抢占发展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