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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打造创新活力城区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21年2月2日下午召开全市科技工作会议,会议提出要以争创国家创新型城市为目标、以持续推进“三链融合”为主攻方向、以构建“五大创新体系”为重点、以“4个10”和“2个300”重大科创工程为支撑,推动创新活力之城由产业产品创新向系统构建创新体系转变。2月18日,春节后首个工作日,湖北省科技创新大会隆重举行,吹响科技强省建设集结号,“科技创新是事关湖北长远发展的大事要事,是为全局计、为长远计。”应勇强调,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生态、环境、氛围。2月18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打造创新活力之城的若干意见》,并要求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实现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努力打造创新活力城区,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和特点,起草了《关于打造创新活力城区的若干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提交会议讨论的《若干政策措施》是依据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打造创新活力之城的若干意见》、《下陆区科技创新促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意见》、《下陆区知识产权有关资助政策》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行起草,涉及十个方面的内容 :
一是创新主体培育。主要是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省百强高新技术企业、科小入库企业分别给予配套奖励。
二是支持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发展。从2020年开始市局加强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培育,对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科研和技术服务收入占60%)的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进规给予奖励。
三是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主要是引导企业搭建各类研发平台,对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平台等给予配套补助支持。
四是支持“双创”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首次认定及省、市级绩效评价给予配套奖励。
五是支持企业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对企业独立或牵头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的给予配套支持。
六是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主要是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对我区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在我区就地转化的经市局审核认定后,给予一定的补助。
七是科技奖励。主要是鼓励企业申报科技奖励,对获得国家、省科技奖和市级产业创新优秀成果奖的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
八是培育企业创新战略团队。主要是鼓励企业创新战略团队建设,柔性引进专业人才,对入选的团队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九是支持企业提升创新创业水平。鼓励中小型科技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对参加大赛并取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给予配套奖励。
十是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本条是参照知识《下陆区知识产权有关资助政策》摘录并吸收到本措施。
三、意见征集及修改
起草了《关于打造创新活力城区的若干政策措施》,并征求下陆区创新促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后,进行修改。2021年4月16日,郭波书记主持召开了下陆区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上再次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进一步讨论研究。会后结合会上职能部门提出的四个方面意见进行了修改。一是支持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发展。修改为:按照区级现代服务业进规奖励标准给予奖励;二是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增加了对新建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给予一次奖励。三是支持“双创”平台建设,增加了对省级绩效考核获得3A孵化器评价的给予配套奖励。四是支持企业提升创新创业水平,介定了“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和中国创新创新大赛。根据会议要求,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再次讨论研究后,予以实施。
政策关联:关于打造创新活力城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