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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十条优化举措,推进不动产登 记“去繁为简
日期:2024-09-25 来源: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近 日 ,黄石市 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三部门印发《 关 于 优 化 “ 不 动产登 记+金 融 ” 服 务 助推增值 化创 新 工作 的 通知》 ( 以下称 “ 通知 ” ),推出十条便民利企措施。

根据通知中十条便民利企措施,将大大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 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其中 ,将支持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抵押量化登记、实行 “抵押即交证”服务。

通知明确,将支持已办理土地抵押的开发建设单位分步解除土 地抵押 ,将土地抵押的量化以 “ 宗 ”为单元细化到以 “ 户 ”为单 元 , 已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的 ,支持企业按批次按套解除抵押 , 方便购房人办理预告登记,及时回款,缓解资金压力。

新拿地的市场主体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时即 可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 审核合格后 ,在申请土地首次登记 时可同步申请办理土地抵押权首次登记,实现 “抵押即交证”。

与此同时,允许出让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出让价款、土地使用权 转让时开发投资未达到出让合同约定转让条件的 ,先行办理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权利人持预告登记证明可以 办理建设项目相关规划工程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

已办理土地抵押的经营主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仍有融资需求 的 ,可不单独办理土地抵押权注销登记 ,支持合并办理土地抵押 权注销登记、建筑物首次登记等 , 以满足项 目建设不同阶段抵押 融资需求,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 “ 一站式”服务。

实施新建商品房 “ 带押销售及过户”。经购房人和金融机构申 请 ,支持已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 或建筑物抵押 )的新建商品房 进行销售 ,按照 “ 新贷还旧贷 ” 的运作模式 ,无需提前归还旧贷 款和注销抵押登记。

此外,将全面开展不动产 “ 带押过户”在开展一、二手房 “ 带 押过户 ”基础上 ,开展土地 “ 带押过户 ”;支持不动产 “ 带押过 户 ”跨行办理 ,允许 “ 带押过户 ”在企业不 良资产处置、企业兼 并、 重组、分设等场景中的应用 ,实现不动产类型全覆盖 , 常态 化开展 “ 带押过户”服务。

推行 “ 无还本续贷”抵押服务, 已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经营 主体 ,在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 ,可向金融机构申请 “ 无还 本续贷”服务,实现 “借新还旧”、抵押登记无缝衔接。

通知中还提出将简化预转本登记流程、精简抵押登记申请材 料、优化现场查看程序 ,大大提高申请效率 ,最大限度方便申请 人发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