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关于为拟裁员企业提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绿色通道服务的工作方案
日期:2024-07-26 来源:下陆区人社局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防范和化解因企业规模性裁员引发的矛盾风险,公正、及时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通过对辖区拟裁员企业提供用工裁员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就业援助、招聘培训以及社保转移接续等一系列绿色通道服务,及时化解由企业裁员引发的矛盾风险,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二、适用范围

(一)裁员方案已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企业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实施裁员过程中引发的劳动争议。

(二)裁员方案未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但企业裁员人数和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标准,由此引发的争议。

(三)企业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为依据,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

(四)企业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因在裁员过程中执行优先留用人员政策引发的争议。

(五)企业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因在裁员后六个月内执行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政策引发的争议。

三、服务内容

企业出现规模性裁员风险后,区人社局将第一时间介入,深入企业调研,主动提供用工裁员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就业援助、招聘培训以及社保转移接续等一系列绿色通道服务,稳妥处理好企业规模性裁员带来的矛盾风险,维护全区就业局势稳定。

(一)事先监测预警。紧抓失业动态监测、重点企业用工监测等工作,准确掌握企业岗位变化情况,加强对就业失业形势的分析研判。围绕企业经济性裁员备案工作,及时发现企业规模性裁员情况。密切关注劳动争议案件、企业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等情况,及早发现异常情况和潜在风险,掌握企业规模性裁员风险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对接、指导协调、挂钩帮扶。

(二)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积极宣讲失业保险稳岗政策,鼓励企业少裁员或不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免审即享”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实现精准发放。指导企业积极探索稳定劳动关系的途径和方法,健全内部沟通协商机制,及时将企业面临的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采取的措施等告知职工,取得职工理解,稳定职工思想,鼓励职工建言献策,与企业共渡难关。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可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在岗培训等措施尽力将职工稳在企业,尽量不裁员、少裁员。

(三)指导企业依法依规有序裁员。确需规模裁员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实施裁员,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防范裁员可能引发的风险。企业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向人社部门备案,方可裁减人员。对于依法裁减的人员,企业依法依规支付经济补偿,偿还拖欠的职工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企业应为裁减员工及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指导企业依法裁员,严格审核把关,规范企业裁员行为。

(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指导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妥善处理企业规模性裁员中遇到的劳动关系问题。因裁减人员发生劳动争议的,开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绿色通道”。双方具有调解意愿的,10个工作日内调解结案;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积极协调到市仲裁院快速受理,20个工作日内仲裁结案。积极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行为的举报、投诉。

(五)实施就业援助。对因企业裁员出现的失业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帮助其实现再就业,对其中就业困难的人员按规定及时纳入就业援助范围,优先安置公益性岗位。鼓励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提供创业培训、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人社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的下陆区为拟裁员企业提供系列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劳动关系科。主要职责是收集企业裁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协调指导工作。各相关科室要按照工作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凝聚稳定和防止失业的合力。

(二)狠抓工作落实。指导和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是人社部门的法定职责,各相关科室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站在保持我区就业局势稳定、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对可能出现的规模性裁员风险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在帮助企业裁员过程中,要注重把握介入的时机,靠前指挥,努力把困难和问题消化在职工离开企业前。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让企业和被裁减人员时刻感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关心,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三)做好跟踪服务。各相关科室要及时协调处理企业裁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企业裁员结束后,要跟踪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对易出现反复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应对,不断总结经验,推动防范和应对企业规模性裁员工作有效开展。

下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