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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关于第二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销号表的公示
日期:2024-12-20 来源:下陆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第二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有关整改要求,我区高度重视,积极会同相关责任单位推进相关整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销号表公示如下:

(序号1)销号表

反馈问题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不到位,绿色发展理念不牢,满足于黄石市摘掉了“光灰城市”的帽子,而对目前存在的环境质量不够好、绿色发展不够快等问题认识不足。一些领导干部对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问题过多地强调客观因素、分析主观原因较少,如:对湖泊水质难以达标、矿山修复治理任务重等问题,强调历史原因、财政压力等客观因素过多,而在主动作为、综合施策等方面努力不够。

整改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遵循,从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

2. 强化教育引导。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我区《2024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同时要求全区各党委(党组)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专题学习,并报送学习情况。

3. 严格监督考核。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大保护等落实情况纳入全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履职尽责项目清单。

4. 抓实问题整改。狠抓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督办检查,将历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各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作为重点工作进行督办。

整改完成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遵循,从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下陆区委和区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实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2.强化教育引导。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我区《2024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由湖北省社科联、湖北广播电视台、湖北省委网信办联合主办,湖北电视综合频道联手长江云推出系列理论故事节目《是这个理》第106期:固废堆理“淘宝贝”,一起探索黄石市下陆区循环经济发展,对下陆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助推黄石城市发展转型进行深度报道;在黄石日报发表《绿满黄石“双碳”路——黄石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纪实   下陆区长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等相关报道。

3.严格监督考核。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大保护等战略情况纳入全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履职尽责项目清单,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凡提拔干部必征求环境保护情况的意见,评优评先必征求环境保护情况的意见。全年提拔干部征求下陆生态环境分局意见62人次,评选评优征求意见下陆生态环境分局意见524人次。

4.抓实问题整改。狠抓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督办检查,紧盯任务时间节点,持续加强督办检查和跟踪问效。关于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我区已销号10件,并报送销号台账至市指挥部;2件(火车噪音扰民和高铁噪音扰民)因主体责任在市级部门等因素,暂未完成销号工作;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我区已销号9件,并报送销号台账至市指挥部;1件(一扩山庄后山建私房和种菜问题)因工程量等因素,目前正在按照流程推进整改中。

(序号17)销号表

反馈问题

黄石市列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共70个,其中第一批30个,第二批40个。2022年,70个湖泊中,水质为优良(达到或好于Ⅲ类)的仅有3个,不到总数的5%;水质污染严重的(劣Ⅴ类)有11个,占总数的15.7%。

整改措施

1. 加强辖区内水系的治理力度,严禁商户和居民将污水通过雨水系统排入水体,严禁倾倒垃圾及杂物,定期进行水体维护,及时修复雨污管道破损及渗漏情况,对重点港段不定期进行港底淤泥清掏作业。

2. 深入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行动,加快推动污水管网整治攻坚,加强水体管控,定期对辖区水体进行巡查及水质监测:严防偷排漏排行为,保持水体状况良好。

3. 强化河湖长制督导和巡查工作,及时督促属地街道、园区处理新生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长效管理机制落地见效。

4. 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由下陆区污防办牵头,督促建设局、水湖局、街道和园区等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持续改善排向磁湖、三里七湖的水质。

整改完成情况

1.加强辖区内水系的治理力度,严禁商户和居民将污水通过雨水系统排入水体,严禁倾倒垃圾及杂物,做到雨污分流;运维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定期进行水体维护,及时修复雨污管道破损及渗漏情况,对重点港段不定期进行港底淤泥清掏作业。

2.完善各级河湖长责任体系,及时更新调整各级河湖长名单,按照黄石市磁湖“一湖一策”开展保护工作,确保磁湖每片区域有人管理,每季度对巡查河湖的情况进行通报,落实河湖长巡查河湖的工作情况及河湖“四乱”问题的治理,保障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3.结合河湖长制工作,不定时联系各级河湖长和督导部门对磁湖水域(下陆区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问题,保护水体环境;

4.深入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行动,加快推动污水管网整治攻坚,加强水体管控,定期对辖区水体进行巡查及水质监测,开展五一湖、七一湖河湖健康评价。

(序号31)销号表

反馈问题

餐饮油烟扰民问题较多。督察期间,全市共收到信访投诉132件,其中涉餐饮油烟10件,占总量的7.5%。

整改措施

1.全面摸排,掌握底数。对辖区内商户进行全面排查,掌握底数。

2.强化宣传,增强意识。在全面排查的同时进行大力宣传,增强大家环保意识,对存在问题的督促自行整改。

3.全面排查,消除隐患。监督油烟净化设备的保养、清洗达标,设备能够正常使用,符合国家油烟净化排放标准,并督促经营单位做好设备维修和应急准备。

4.抓住重点,跟踪问效。对前期督导检查反馈问题进行复查,查看问题是否存在反复,持续跟踪督导处置。

5.从快从严,督促整改。对于新接到的油烟、噪音投诉责任到人,上门协调从快从严督促整改,及时解决问题。

6.反复巡查,及时处置。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坚决取缔占道经营烧烤和流动餐饮行为。

7.屡教不改,适当处罚。对于存在问题的商户,多次上门屡教不改的,根据相关法律进行适当处罚。

整改完成情况

1.全面摸排,掌握底数。对辖区内餐饮行业商户进行全面摸排,共462家餐饮商户,均已安装油烟排放设备,符合国家油烟净化排放标准。

2.加大巡查,及时处置。成立巡查管控专班,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及群众反映强烈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提醒商户清洗烟道、检查油烟净化装置是否正常使用,并督促做好门前环境卫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到长期跟踪,定期进行回头看。

3.规范执法,源头管控。对新开办的餐饮商户提醒限期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设立专门烟道,确保油烟有组织排放,减少噪音污染,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4.抓住重点,跟踪问效。定期回头巡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到长期跟踪,并做好油烟净化装置清洗记录登记。

5.广泛宣传,提高认识。今年以来,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不定期对辖区餐饮商户上门宣传指导,要求油烟排放设备符合国家油烟净化排放标准,督促经营单位做好设备维护保及和应急准备,并发放宣传册百余份。

(序号35)销号表

反馈问题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较低。黄石市建筑垃圾消纳场与资源化利用项目虽一并设计建设,但消纳场建设未按照相关要求实施,虽已建成处理能力 30 万吨/年的建筑材料循环利用项目,但该项目只能处置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砖石类建筑垃圾,而对在黄石市占绝对多数的建筑渣土无法利用。2023 年黄石市建筑垃圾产生量约 52.8 万吨,其中可进行资源化利用的装修垃圾、拆迁垃圾共计约 6.7 万吨,但项目实际利用量仅为 1.39 万吨,仅占总量的 20.75% 和设计处理能力的 4.6% ,项目效益较低。

整改措施

1. 按市城管委整改方案,配合做好下陆对建筑垃圾进行闭环管理,从源头到运输过程,再到建筑垃圾处理全过程监督,杜绝偷倒乱倒,私自处理建筑垃圾行为,切实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2、区城管局督办各街办(园区)综合执法中心,对辖区内乱堆乱倒建筑垃圾的现象进行排查;负责指导、督促并考核各街办(园区)综合执法中心在重点路段、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旧改项目、拆迁项目内建筑垃圾乱堆乱到的执法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和上报此次专项整治的各类资料台账及相关备案工作;负责对执法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工作。

3、各街办(园区)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各辖区内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现象的排查上报工作,实行大排查、大清理行动,将乱堆乱放的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清零;负责强化和落实旧改项目、拆迁工地在处置建筑垃圾过程中的现场督导,全面杜绝擅自消纳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

1、对在建工地加强巡查监管,不定时检查渣土运输车是否按规定运输、是否存在未覆盖等现象,对发现违规渣土运输车辆及时督查整改,及时解决运输过程中突发的洒、滴、漏等问题。严格确保建筑渣土运往核准消纳点。对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督促渣土专营公司运往环投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进行合理化二次利用。

2、严厉打击建筑渣土违规运输、乱倒违法行为。尤其对存在无证运输、不密闭运输、车身不洁、有泄漏、遗撒物,污染路面等违法行为运输车辆,实施严管重罚确保建筑渣土运输规范有序。今年,我区对辖区重点路段设置卡点查处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30起,警示教育违规驾驶员846余人次,办理完成《行政处罚简易程序》19起,处罚金额10000元整。办理完成《行政处罚案件》11起,处罚金额24000元整。夜间加强监管辖区建筑工地渣土外运文明施工管理,安排专人现场管控对车辆进行监督冲洗27576台次。巡查管理建筑工地不文明施工,处置车轮卷带泥土1742起。巡查管理道路违规行为62起,现场制止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2份。

(序号36)销号表

反馈问题

部分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进度滞后、标准不高。黄石市制定方案要求,在 2021 年底前完成全市“五边”区域、“三区两线”、长江干支流两岸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

整改措施

1.高度重视开山塘口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工作职责。对辖区“五边”区域、“三区两线”、长江干支流两岸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进行再次摸排,全面摸清矿山生态修复情况。

2.加强已治理矿山管护、巩固生态修复成果。若发现老鹳庙采石场塘口修复后,仍存在绿化效果差的问题,则迅速督促老街办进行整改。

3.对已治理矿山加强巡排查,督促各街办(园区)做好管护,巩固生态修复成果。

整改完成情况

1、开展矿山修复提质增效工作,我区迅速启动了对老鹳庙采石场坡面的治理整改,改善了原有坡面绿化质量差的问题。

2、强化监督检查,对已完成生态修复的矿山加强巡查,区自规局和各街道(园区)做好管护工作,巩固了生态修复成果。

4、对历史遗留的废弃矿山图斑,区自规局正按照省厅要求,用三年时间完成生态修复任务,并做好后续的销号工作。

如果对上述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 20日-2024年12月26日,共7天)向下陆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6577335

下陆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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