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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 关于第二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30)有关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第二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有关整改要求,我区高度重视,积极会同相关责任单位推进相关整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超标率较高。2023年,全市抽检柴油货车98辆,其中超标14辆,超标率为14.3%;抽检非道路移动机械376台,其中超标79台,超标率为21%。
二、整改目标
继续推进柴油货车治理攻坚战,构建高效完备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积极向市民宣贯机动车污染防治法律知识,将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路检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联合抽检工作,严厉打击“黑烟车”违法上路,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中心城区使用,切实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助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整改措施
1.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加大对辖区大型场地内停放的车辆进行尾气检测频次,开展停放地柴油车抽查抽测。
2.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联合路检路查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入户抽测,路检路查与入户抽测结果及时通报至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对尾气排放超标的柴油货车实行维修检测闭环管理,对城区尾气排放超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进场施工作业。
3.强化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开展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整治机动车检验机构与车辆修理维护行业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机动车检验与维修市场,提升检验服务和维修服务水平。
4.加大宣传,鼓励市民使用节能型低排放机动车,鼓励市民多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出行,共同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四、整改情况
1.经查询黄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信息系统,2023年路检路查发现的14辆尾气超标柴油货车,已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间先后在我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进行了尾气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后续将继续严查严管。
2.79台超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中,已核实淘汰更新为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10台,工地作业完工后离场暂未发现的26台,经维修保养复测合格的8台,剩余的33台在今年开展的在建工地和企业自用非道抽检抽查工作中未发现,经电话联系非道所有人,均在外地作业。
3.结合《黄石市重型柴油货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2024年,市机动车中心共开展柴油货车联合路检路查行动27次,检查柴油货车共373辆,其中尾气超标共29辆,占比7.77%,较2023年柴油货车抽测超标率(14.3%)下降45.66%。
4.下陆区生态环境分局积极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检查,今年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6家,辖区内机构3家,交叉执法检查3家。依托第三方专业力量,对辖区内机动车检测机构发现违法次数办理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要求整改办理,目前辖区内办理案件3件,已罚款20.096万元,剩余一件案件正在办理中,预计罚款10.096万元,有效提升了辖区机动车检验公司检测规范性。
5.积极推进重点用车单位电子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已将绩效评级B级企业、今年申报绩效引领性2家企业已全部接入省厅电子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并实现数据传输,后续将严格按照《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1321-2023》标准要求,全力开展其他重点用车单位的接入工作。同时,积极引导用车单位对非法改装车辆后处理装置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识别和判断,从源头上关口前移,共同打击超标排放车辆进厂作业。
6.2024年10月31日,配合市局组织全市21家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巡警支队相关领导和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召开了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专项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关于湖北省部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和今年以来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违法违规和立案查处情况,并传达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会议以“治、打、断、建”为工作思路,联合相关部门,全面深入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我区已完成整改的第二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30)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2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致电下陆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6577335。
下陆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