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下陆区 关于第二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9)有关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第二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有关整改要求,我区高度重视,积极会同相关责任单位推进相关整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工业氮氧化物排放强度大。2021年黄石市氮氧化物排放量全省第4、单位面积氮氧化物排放量全省第3、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全省第2。
二、整改目标
完成省定年度氮氧化物减排考核目标任务,“十四五”氮氧化物(NOx)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64吨。
三、整改措施
1.严格把关项目备案,对所有备案项目进行集中商讨把关。一是由于我区无化工园区,对化工项目以不准备案的原则进行把关;二是对敏感产业项目严格研判企业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
2.督促有色冶炼厂等企业达标排放、落实限期治理要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四、整改情况
1.制定了《下陆区2024-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强化工业减排力度,区域内工业企业绩效分级实施减排措施,对重污染企业进行监管,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减排,完成省定氮氧化物减排考核目标任务。
2.依据黄石市人民政府文件《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城的通告》(黄政发(2020)22号)的要求,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对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冶炼厂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叉车、运输车等进行抽测,今年共抽测9台非道路车辆,9台检测报告均是合格。
3.强化施工工地管控,对施工工地未登记注册或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强化环境监管,充分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等手段对工业企业落实减排情况进行全面监管,对违法排污企业依法依规查处。
5.严格落实“五个一批”工作要求,推动6家企业10台锅炉升级改造,指导城发商砼申报绩效引领性企业,鑫华轮毂申报铸造C级企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治理项目40个,目前完成率100%。
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我区已完成整改的第二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9)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2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致电下陆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6577335。
下陆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