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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序号17)销号表
日期:2024-11-14 来源: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    

反馈问题

2018年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2017年黄石市主要湖泊水质均未达到功能区划类别,Ⅴ类和劣Ⅴ类的湖泊占比80.6%。与2014年相比,2017年网湖水质由Ⅲ类下降到劣Ⅴ类。大冶湖近三年水质为Ⅳ类,2016年、2017年磁湖水质为Ⅳ类。黄石市相应提出了“全面遏制水质下降趋势,Ⅲ类水质湖泊必须维持在Ⅲ类标准,Ⅳ类及Ⅳ类以下水质应在稳定水质不下降的基础上有所改善”的整改目标。从黄石市纳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湖泊(第一批)》30个湖泊截至督察时水质情况来看,Ⅴ类和劣Ⅴ类的湖泊为21个,占比仍达70%,其中劣Ⅴ类的湖泊13个,杨赛湖、春湖、上马蹄湖等3个湖泊水质与2017年相比不升反降。“回头看”现场督察发现,阳新县兴国镇北湖、浮屠镇石臼湖仍存在投肥养殖迹象,水质状况堪忧。

整改措施

1.完善各级河湖长责任体系。2.配合市水湖局完成磁湖的“一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明确湖泊存在主要问题清单,做好任务分解,按季度协调推进,定期通报。3.启动湖泊跨界断面水质监测工作。4.推进湖泊划界确权工作,依法划定湖泊管理保护范围。5.加大综合整治力度,改善水环境质量。6.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整改完成情况

1.及时更新调整各级河湖长名单,完善各级河湖长责任体系,按照黄石市磁湖“一湖一策”开展保护工作,确保磁湖每片区域有人管理,每季度对巡查河湖的情况进行通报,落实河湖长巡查河湖的工作情况及河湖“四乱”问题的治理,保障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开展河湖划界工作,配合区自规分局开展确权工作,及时将划界成果和确权结果公示在下陆区政府网站,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提升河湖和水利工程管护水平;

3.全面取缔磁湖围栏围网和养殖行为,将磁湖设定为禁养区。加强对磁湖(下陆区域)周边日常巡查,迄今未出现围栏围网和养殖行为,水质得到较大改善;

4.定期对湖泊水质进行检测,实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按照磁湖“一湖一策”做好磁湖保护工作,并对磁湖熊家咀、五一湖、七一湖、理工学院、楠竹林5个断面分别检测,针对性采取湖泊水质提升行动,目前磁湖水质保持在Ⅳ类;

5.结合河湖长制工作,不定时联系各级河湖长和督导部门对下陆区磁湖水域内排水口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问题,保护水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