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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关于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完成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2-09-09 来源:区污防办    

下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揽全局、强化协同,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实。目前我区已完成部分信访件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环保督察批次

受理编号

投诉内容

整改完成情况

1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

D1127P051、X1202P009、D1212P048

大冶有色冶炼厂排放刺激性气体、废水,污染周边环境。

1.大冶有色环境集烟项目已经完成环保验收,2021年1月大修期间,完成制酸尾气和环境集烟系统脱硫系统优化,外排尾气指标达到特排限值,转炉无组织排放取得阶段性治理效果。

2.为实现外排尾气在特排限值标准下的达标排放,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冶炼厂对厂内3个主要废气排放口进行了SO2提标升级改造。改造项目于2021年1月下旬完工并投用,改造完系统开车后,经运行调试,各排口外排尾气SO2指标均稳定低于100mg/Nm3,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源排放标准》(GB25467-2010)修改单中的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3.大冶有色公司已完成厂内废水梯级回用,废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通过排江管网排入长江。

4.有色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和2021年4月组织对废气、废水整改项目效果组织了评估,并召开了专家评审会议,报告通过了专家评审。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5日,共7天)向下陆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6577335


下陆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