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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19条反馈意见)有关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0-09-04
来源: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
根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相关整改工作,目前《清单》反馈问题(省序号19)下陆区已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司如下:
一、反馈意见
水环境方面,丰水期湖北省重点湖泊水质监测结果显示,2016年对黄石监测的29个湖泊水质均在Ⅲ类以下,其中劣Ⅴ类水质湖泊13个;2017年对黄石监测的31个湖泊水质均在Ⅲ类以下,其中劣Ⅴ类水质湖泊18个,水质呈现下降趋势。
二、整改目标
磁湖(10点位)水质保持Ⅳ类以上并逐年好转,到2020年达到水质标准要求。
三、整改措施
1、对东钢港、园门港和磁湖(下陆区域)排污口进行截污。
2、加强岸线管理,开展污染水体综合治理,对东钢港、园门港、肖铺港进行清淤。
3、取缔磁湖(下陆区域)周边围网、围栏养殖。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区级、新区、社区主要领导担任磁湖(下陆区域)河湖长,层层落实磁湖管理责任。
2、2018年12月我区制定完成了磁湖“一湖一策”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3、定期开展水质检测,检测结果进行通报。
4、加强对东钢港、园门港和磁湖(下陆区域)日常巡查,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取缔磁湖(下陆区域)周边围网、围栏养殖,彭家堑港种植美人蕉等水面植物,经过层层净化,流入磁湖的水质有较大改善。
5、完善磁湖周边水系小微水体长效管护机制,做到无污水直排,水面无漂浮物,岸面无垃圾,从根源上杜绝磁湖(下陆区域)污染源的产生。
公示期间如对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市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
联 系 人:魏小薇
联系电话:5317493
黄石市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