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下陆区干部教育培训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 1.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3.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财政拨款) 

         6.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财政拨款) 
          7.2022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财政拨款)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组织实施区级党员领导干部、村(社区)“两委”干部、“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各类人才的相关教育培训工作;
(三)完成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各项培训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下陆区干部培训教育中心内设机构共1个,主要是档案室。
    2、下设单位:为区委组织部所属相当副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3、编制情况: 核定事业编制3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设主任1名。实际在职在编3人,其中事业编制3人。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8.47万元,较上年67.22万元增加了11.25万元,增幅16.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57,占部门预算总收入的比重为9.13%;非税收入拨款6.9万元占预算总收入比重0.87%。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8.47万元,较上年67.22万元增加了11.25万元,增幅16.7%;其中:基本支出78.47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8.47万元,较上年67.22万元增加了11.25万元,增幅16.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57,占部门预算总收入的比重为9.13%;非税收入拨款6.9万元占预算总收入比重0.87%。
2、支出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8.47万元,较上年67.22万元增加了11.25万元,增幅16.7%;其中:基本支出78.47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
3、增减变化原因:原因是人事调动及在职人员级别滚动等,工资、公积金、保险等相应增加。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8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6.3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3.1万元、工会经费0.77万元、福利费0.96万元、其他交通费0.6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费0.3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2我单位政府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划用于购买货物0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0万元。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同比减少了0.88万元,减幅2.5% 。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0万元,共计0组,0人次,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较2021年预算0.88万元减少0.88万元,降幅100%,减少的原因是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减少招待费用。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共占有车辆数0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重点预算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区干培中心本年度无专项预算。
2、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区干培中心本年度无专项预算。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没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故为空表。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为空表。

本单位没有项目支出,故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