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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政法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 
       1.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3.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财政拨款) 
       6.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财政拨款) 
       7.2023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财政拨款)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 项目支出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政法委员会的部署,按照区委的指示精神,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
       2、调查分析全区社会治安和政法工作形势,及时向区委提出决策意见和建议,部署全区的政法工作,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全区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严格公正执法;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根据区综治委部署和要求,经常分析、研究和掌握社会治安形势,及时向区综治委提供综治动态信息和决策建议,拟定区综治工作计划、措施,并按要求组织实施;
       6、领导、组织、协调全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了解、掌握邪教组织的活动动向,综合有关信息,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为区委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7、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对特种行业,尤其是一些容易藏污纳垢和滋生“黄、赌、毒”的行业的管理;
       8、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的改革思路,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9、负责下陆区群众来访中心日常工作,如:接待来访群众、领导接访、联合接访等;负责办信、复查、督办和信访协调等工作;负责区处理信访问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网络信访日常工作(市长热线、湖北省阳光信访信息系统等);
       10、负责信访案件的转办、交办等工作;
       11、信访维稳工作。主要负责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组建专班、劝返、接回等;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委政法委下设网格管理中心1个事业单位,内设政法委办公室1个科室,与综治办、法治办、防范办、维稳办合署办公。区委政法委核定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3人。2022年在职人员8人,其中在职在编5人,退伍安置2人,政府雇员1人 。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01.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1.18万元,占预算收入100%。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0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18万元,占比14.77%;项目支出1450万元,占比85.23%。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度预算收支合计1701.1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收支合计1606.35万元增加94.8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中立体化防控经费有所增加。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度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总计160.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1.44万元,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8.74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我单位政府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10万元。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3.5万元,同比无增减。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0万元,共计0组,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为3.5万元,较2021年预算3.5万元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共占有车辆数1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重点预算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我委对每一笔项目经费制定了量化目标,加强了对绩效目标的管理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条件和依据。
       2.部门预算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1)立体化防控经费
         2023年立体化防控经费预算14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发放全区辅警工资保险服装装备等1200万;雪亮工程维修更换整改费用及正常的运维费用预计需50万元;已建成的49个智慧小区,链路费用共需10万元;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投入需100万元;机房维护及UPS建设费用需20万元;50所学校、33个培训机构、22个企业视频接入硬盘费用10万元。智慧城市公共安全指挥中心电费及日常维护费用10万元。
        (2)扫黑除恶专项经费
        2023年扫黑除恶经费预算3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3)敏感期涉法涉诉维稳、防范重大风险经费
        2023年敏感期涉法涉诉维稳、防范重大风险经费预算11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防止各类风险叠加聚焦,全面减少风险存量,有效控制风险增量;
        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不发生重大风险。
      (4)反邪、国安、禁毒、司法救助等专项经费
        2023年反邪、国安、禁毒专项经费30万元。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开展平安下陆创建、防范处置邪教、维护国家安全、禁毒宣传、法治建设、司法救助等,开展禁毒宣传及防控工作,防范和处置邪教,维护国家安全,做好反恐防暴工作,严密防范“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反宣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格局;不发生有影响的邪教反宣案事件;严密管控进入我区的涉恐重点人员。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5)综合治理专项经费
       2023年综合治理专项费用预算5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网格化管理
       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格局;
      (6)铁路护路专项经费
       2023年铁路护路专项经费预算5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服务满意度指标
       继续开展铁路沿线各类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消除铁路沿线潜在安全隐患,确保所属沿线不发生重大涉铁事件。
      (7) 司法救助专项经费
       2023年司法救助专项经费预算10万元。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司法救助合计10万,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