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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黄石市下陆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预算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68348 发布日期: 2021-12-06 发布机构: 下陆区医保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黄石市下陆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 1.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3.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财政拨款) 6.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财政拨款) 7.2022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财政拨款)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加强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工作。承办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申请受理、办理转移;参保人员参保缴费相关经办工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相关经办服务工作;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请、受理、审核相关工作;参保人员及定点机构使用特殊药品费用的申报、初审相关工作;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助待遇评审的受理、初核工作;生育保险待遇资格认定(备案)及参保人报销待遇申请工作。 (四)负责城乡居民(含困难对象)的参保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救助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五)组织实施全区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并负责医疗保障待遇落实工作。 (六)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审核、结算、支付工作。负责辖区内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所(卫生服务站)及辖区内零售药店的医药费用申请、受理、审核、复核、结算、支付等工作。 (七)负责“两定”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签订及日常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一级医疗机构(卫生服务中心)、诊所(卫生服务站)、零售药店的医保服务协议签订和日常监督管理。 (八)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负责辖区内一级医疗机构(卫生服务中心)药品及医用耗材的使用管理,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 下陆区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处室)共3个,主要是: (1)办公室; (2)业务室; (3)财务室。 2. 下设单位 下陆区医疗保障局下设1个事业单位下陆区医疗保障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定编8人。 3. 编制情况 下陆区区医疗保障局行政编制共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135.46 万元,较上年113.21万元增加22.25万元,增幅19.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46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收入的比重为91.14 %;非税收入拨款12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收入的比重为8.86%。 2、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135.46万元,较上年113.21万元增加22.25万元,增幅19.65%。其中:基本支出127.46万元,占比94.09 %;项目支出8万元,占比5.91%。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135.46 万元,较上年113.21万元增加22.25万元,增幅19.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46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收入的比重为91.14 %;非税收入拨款12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收入的比重为8.86%。 2、支出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135.46万元,较上年113.21万元增加22.25万元,增幅19.65%。其中:基本支出127.46万元,占比94.09 %;项目支出8万元,占比5.91%。 3、增减变化原因:原因是人事调动及在职人员级别滚动等,工资、公积金、保险等相应增加。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4.11万元,较上年5.56万元增加了8.55万元,增幅53.78%。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包括:办公费2.29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3.6万元、邮电费0.26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工会经费1.48万元、福利费1.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8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2我单位政府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2万元,较上年1万元增加1万元,增幅100%。计划用于购买货物2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0万元。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0.4万元减少0.4万元,减幅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共计0组,0人次,较上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 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为 0万元,较上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预算0.4万元减少0.4万元,减幅100%。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减少接待次数,严格接待审批程序,合理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2年我局共占有车辆数0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重点预算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局对2022年预算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设立绩效目标,共涉及项目1个,涉及资金8万元,占年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全覆盖、完善医疗保障统筹管理、落实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管理规定、保障医保中心正常运转。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如下: 一、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1:违规行为纠正率 100% 数量指标2: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覆盖率 100% 质量指标1: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完成率 100% 质量指标2: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率 100% 时效指标:医保办结及时率 100% 二、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控制率 100% 三、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 适量减轻 社会效益指标1:医保政策知晓率 100% 社会效益指标2:参保群众生活品质提供 有所提高 四、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 100%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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