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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绩效自评工作情况说明

为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情况如下。

一、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2023年,区财政组织安排各预算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重大政策和项目进行绩效自评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工作涵盖45个部门,涉及资金5.8亿元;2023年部门重大政策和项目自评工作涵盖71家单位,共158个项目,涉及资金1.69亿元

二、自评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不高。部分单位对绩效自评工作存在应付思想,流于形式。二是绩效评价指标设定不合理。绩效指标是对绩效目标的细化、量化描述,是开展绩效评价的标尺。部分单位对指标设定存在描述不清、生搬硬套等情况,目标设定与自评完成前后不一致。

下陆区财政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