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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九、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预算公开表及绩效目标批复表)
1、2023年收支总表
2、2023年收入总表
3、2023年支出总表
4、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2023年项目支出表
11、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表
                                                             2023年下陆区退役军人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中省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工作。
(五)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和实施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六)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七)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下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设退财役军人服务中心,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下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2名。设局长 1名,副局长1名。2022年底在职人员10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9人、聘用人员1人;退休人员1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59.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19万元,占预算收入 100%。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19万元,占比76.9%;项目支出60万元,占比23.1%。
下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预算总收入合计259.19万元,较2022年度预算总收入170.4万元增加88.79万元,涨幅52.1%;2023年度预算总支出合计259.19万元,较2022年度预算总支出170.4万元增加88.79万元,涨幅52.1%。是因为由于人员增加,工资保险及公积金增加,使得人员经费比去年增加78.7万元,公用经费增加5.1万元,同时项目经费比去年增加5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7.19万元。较2022年预算12.09万元增加5.1万元。涨幅42.2%。是由于单位在职人员增加,对应公用经费预算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较2022年预算0万元相比持平。是由于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节约费用开支。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0万元,共计0组, 0人次,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 万元,同比无变化。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同比无变化 。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 0万元,较2022年预算0万元相比持平。是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节约费用开支。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无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无预算支出。
八、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下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根据相关规定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制定了《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按要求进行公开,确保预决算公开全面、真实、完整。
九、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货物0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0万元。
十、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下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现有公务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原值13.35万元。
十一、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下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4个,其中特定目标类4个,①双拥慰问经费,项目金额为30万元。主要用于做好双拥走访慰问,将党和政府关怀传递给每一位退役军人;②退役军人信访维稳专项项目经费,项目金额为5万元。主要用于合理解决退役军人上访问题,化解退役军人信访积案,做好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工作,无赴省进京非访情况发生;③退役军人专项岗位项目经费,项目金额为15万元。主要用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维护政治社会安稳稳定,化解历时遗留问题,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④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项目经费,项目金额10万元,主要用于建立退役军人服务台账,登记率50%;就业创业率40%;权益维护率、政策落实率、法律援助率50%;服务对象满意度50%。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单位对每个项目制定细化、明确预算绩效目标和可考核、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并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加强对支出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的监控,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三、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