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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九、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
       1、2023年收支总表
       2、2023年收入总表
       3、2023年支出总表
       4、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2023年项目支出表
      11、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表
2023年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一)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 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市 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 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   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负责全区个人独资企业、个 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指导和协 调其他市场主体在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 组织指导全区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 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 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 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 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希I知识产权和制 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和经济活动的行 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监督管理 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 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 托,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做好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消费者权 益保护工作。
(四)   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 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 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建立健全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体系,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 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后监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五)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 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一般特种设备事故的 调查工作。
(六)   负责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 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 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落实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 规范。指导用能单位依法自主开展能源计量工作。
(七)   负责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 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规范标准化行为。 综合协调标准化事业发展,推进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 系。
(八)   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药品 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 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政 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 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 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 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 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 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负责流通和使用环节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 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 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
(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 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 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 急管理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 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知 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 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 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 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五)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 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只归口管理本级部门。局内设置办公室、食药监管科、质量监管科、市场监管科、政策法规科、消保科(创建办)、政务服务窗口等内设科室,同时,依据街道分布合理设置团城山、东方山、下陆三个基层市场监管所。
编制情况: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设局长1名, 副局长3名。2022年在职人员29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22人,政府雇员2人;协管员:5人;退休人员11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72.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2.16万元,占预算收入 100%。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7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16万元,占比 82.5%;项目支出135万元,占比17.5%。
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预算总收入合计772.16万元,较2022年度预算总收入809.14万元减少37万元,降幅4.6%;2023年度预算总支出合计772.16万元,较2022年度预算总支出809.14万元少37万元,降幅4.6%。是因为单位减少4名在职人员,对应工资、保险、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1.55万元。较2022年预算87.46万元减少5.91万元。降幅6.8%。是由于单位在职人员减少,对应公用经费预算减少。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福利费、日常维修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17.7万元,较2022年预算18万元相比减少0.3万元。下降1.7%。是由于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节约费用开支,招待费用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0万元,共计0组, 0人次,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7.5万元,同比无变化。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同比无变化 。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为17.5万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 0 .2万元,较2022年预算0.5万元相比减少0.3万元,下降60%。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节约费用开支。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无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无预算支出。
八、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根据相关规定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制定了《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按要求进行公开,确保预决算公开全面、真实、完整。
九、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支出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货物2.1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0万元。
十、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有公务车5辆,其他车辆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原值485.49万元。
十一、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6个,其中特定目标类6个,①登记注册、工商行政审批经费,项目金额为16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监管工作正常开展,提高工作实效,确保辖区内流通领域商品安全;②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专项经费,项目金额为面16万元。主要用于加强特种设备、质量监管等工作的监管,确保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保证日常工作正常开展,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③食品安全专项经费,项目金额为32万元。主要用于保正日常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和质量,保障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④市场管理专项经费,项目金额为12万元。主要用于给市发创造干净、整洁、舒适、安全的购物环境,倡导文明、诚信、守法经营的良好风尚;⑤知识产权专项经费,项目金额为27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各项激励政策兑现工作,知识产权创造优质、运用高效、保护有力、管理科学、服务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促进作用充分显现;⑥食品安全示范区专项经费,项目金额为32万元。主要用于保正日常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和质量,保障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单位对每个项目制定细化、明确预算绩效目标和可考核、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并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加强对支出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的监控,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三、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