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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陆区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  1.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3.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财政拨款) 
           6.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财政拨款) 
           7.2023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财政拨款)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 项目支出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区政府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方针、政策、路线、发展战略和改革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设施及园林绿化建设的年度计划及贯彻实施城市建设发展规划。
(二)参与城区建设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等的制定,负责辖区城乡规划初审,并协调监督实施。
(三)负责辖区内重点城建项目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及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审查、资金预算审查与计划报批、并监督实施。指导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在全区建设领域的推广应用。(四)负责辖区内建筑市场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
(四)负责辖区内建筑市场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工程质量级施工安全、工程勘察涉及、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
(五)负责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在本辖区的宣传、贯彻、实施;制定本辖区人民防空工作规划及有关规定;编制辖区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区人民防空警报建设与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负责全区人民防空的组织指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辖区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及重点目标防护方案、战时人民防空医疗救护、物资和水电供应以及其他各项工作保障方案。
(六)根据本区防空袭预案要求,组建群众人民防空组织,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训练和演练。负责对辖区内市民进行人民防空知识教育,负责本辖区初级中学“三防”知识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辖区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战结合和开发利用工作以及防讯、防火等安全工作。
(七)负责管理本级人民防空经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负贵本辖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负责对本辖区民用建筑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工作。编制全区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人防易地建设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战时负责组织本区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实施消除空袭后果和配合军事部门进行本区的防空防卫,并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下陆区建设局下辖下陆区建筑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加挂下陆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2022年末实有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6人,政府雇员2人,三支一扶人员1人,聘用工程技术人员等9人,退休职工13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236.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6.53万元,占预算收入100  %。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23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53万元,占比 10.95 %;项目支出 2882万元,占比89.05 %。 
   2023年预算总收支3236.53万元,比2022年的3594.44万元,减少收支357.91万元,减少收支9.96%。减少原因主要是严格压缩支出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3.69万元,比2022年的25.73万元减少2.04万元,减少原因系严格压缩支出所致。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 0.7 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0元,同比增加0.7万元,增幅 100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 0万元,共计 0  组, 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为  0 万元,与2022年预算 0 万元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为 0  万元,与2022年预算 0 万元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 .7万元,较2022年预算 0 万元增加 0.7 万元,增加的原因是 PPP项目协调预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政府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 36.42万元,计划用于购买货物12.42万元,工程0 万元,服务24 万元。 
九、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共占有车辆数 0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
十、重点预算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我局项目支出5项,涉及PPP项目、人防专项、消防设施审批专项、污染防治专项经费、城市建设运行经费。5个项目均已编制预算绩效指标申报表。   
2. 部门预算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2023年,我局将对PPP项目进行项目绩效考核工作,严格资金使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