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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 1.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3.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财政拨款) 

         6.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财政拨款) 
          7.2023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财政拨款)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负责机关房屋产权、物权的管理,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
2、 负责区机关办公用基本建设、维修改造、设备维护、维修及相关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3、 负责机关办公区域的水、电、安保、卫生、绿化、亮化等管理工作。
4、 负责机关会议室维护、使用和管理工作,为区机关提供会务服务。
5、 负责机关职工食堂的管理工作,做好相关公务用餐接待工作。
6、负责机关理发服务工作。
7、负责区机关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8、负责区公务用车应急平台的管理及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为区直机关公务用车提供保障。
9、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能源统计、检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购节能。协助相关单位做好文明建设、社区管理综合治理、计生、信访等各项工作。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下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下陆区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党政办公室、公务车辆应急保障中心、物业管理办公室、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
共有干部职工104人(其中在职8人,编内聘用4人,政府雇员1人,司勤人员15人,临时人员8人,退休62人,遗属2人)。核定全额拨款行政事业编制12名,核定领导数4名(1正3副),核定内设机构副科职数1名。设立党支部一个,现有党员9人。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83.9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3.94万元,占预算收入100 %。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8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94 万元,占比69.51 %;项目支出 300 万元,占比 30.49 %。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度预算总收入合计983.94万元,较2022年度预算总收入1374.65万元减少了390.7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今年减少了一个基建类项目。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6.0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它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等。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我单位政府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175.37 万元,计划用于办公服务0.37 万元;车辆运行65 万元;机关服务 60万元;车辆购置50万元。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 84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了 0 万元,增幅/减幅  0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共计 0  组, 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84 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为 0  万元,较2022年预算  0万元增加/减少0  万元,增加/减少的原因是 无    。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为 84  万元,较2022年预算 84 万元增加/减少 0 万元,增加/减少的原因是 无   。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  0万元,较2022年预算 0 万元增加/减少 0 万元,增加/减少的原因是  无   。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共占有车辆数24 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4台,一般执法执勤车辆0台;其他固定资产(不包含房屋)12.3万元。预计2023年公车无变化,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变化。
  九、重点预算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我单位对每一笔项目经费制定了量化目标,加强了对绩效目标的管理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条件和依据。
2.部门预算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实现机关大院办公大楼、公用设备运行正常,卫生保洁、园林绿化、环境优美,水电畅通,人员办公有序,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较好的完成各项后勤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机关后勤服务机制,进一步规范服务标准,提升了服务质量,为党政机关高效有序运转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