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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红十字会2023年预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九、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1.2023年收支总表
            2.2023年收入总表
            3.2023年支出总表
            4.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2023年项目支出表
          11.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表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红十字会的工作部署,制定全区红十字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和主要任务,指导全区红十字会工作。
(二)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三)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四)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五)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六)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七)宣传贯彻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八)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九)依照日内瓦公约积极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十)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下陆区红十字会核定编制数为2名。设会长1名,由区政府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同志兼任,副会长2名(1名协助会长负责日常工作,为正科级;1名为副科级)。年底实有1名在职人员。
2.下陆区红十字会只归属管理本级单位。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7.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8万元,占预算收入 100%。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8万元,占比 85.5%;项目支出4万元,占比14.5%。
下陆区红十字会2023年度预算总收入合计27.58万元,较2022年度预算总收入28.23万元减少了0.65万元,2023年度预算总支出合计27.58万元,较2022年度预算总支出28.23万元减少了0.65万元。预算变化的原因是今年的项目经费比去年减少1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65万元。较2022年预算2.66万元减少0.1万元,是今年工会福利费金额比上年减少。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同比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0万元,共计0组, 0人次,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 万元,同比无变化。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同比无变化 。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同比无变化。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无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无预算支出。
八、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下陆区红十字会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根据相关规定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制定了《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按要求进行公开,确保预决算公开全面、真实、完整。
九、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支出0.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04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货物0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复印纸。
十、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下陆区红十字会现有公务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下陆区红十字会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2个,其中特定目标类2个,为基层红十字会成立及开展应急取证培训和普通知识水平提升培训。主要用于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社区学校红十字服务站建设。提高备灾救灾水平;普及公众的应急救护知识,提升救护培训的质量和水平;深化人道救助和志愿服务,稳步推进三献工作。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单位对每个项目制定细化、明确预算绩效目标和可考核、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并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加强对支出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的监控,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三、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