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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下陆区黄石高铁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68347 发布日期: 2021-12-06 发布机构: 下陆区站区办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下陆区黄石高铁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 1.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3.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财政拨款)
6.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财政拨款)
7.2022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财政拨款)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下陆区黄石高铁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是综合管理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1、统筹负责黄石高铁站地区社会管理工作的领导、指导、督办和协调。
2、负责地区营运秩序管理及安全应急管理。
3、负责统筹协调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市政道路和广场设施维护。
4、负责统筹协调车辆运行停放管理。
5、负责地区治安、食品卫生监管、交通营运、户外广告、非法经营治理等管理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情况:从预算构成单位来看,下陆区黄石高铁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预算由单位本级预算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 0个下属单位预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
2、编制情况:下陆区黄石高铁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2022年在职人员为3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人员1人,退休人员为0人。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91.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37万元,占预算收入100%。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37万元,占比32%;项目支出130万元,占比68%。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91.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37万元,占预算收入100%。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37万元,占比32%;项目支出130万元,占比68%。 增加原因是城管局15名协管员整建制下放站区办。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下陆区黄石高铁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45万元 ,其中工会经费0.84万元、福利费1.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6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2我单位政府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2万元,计划用于购买货物2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0万元。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同比减少了0.32万元,减幅100% 。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0万元,共计0组, 人0次,较上年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较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为 0万元,较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较2021年预算0.32万元减少0.32万元,减幅100%,减少的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共占有车辆数0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重点预算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项目支出为130万元,其中北站交通运营整治经费项目支出10万元,综合管理经费项目项目支出40万元,城管人员执法经费项目支出90万元,2022年项目预算数相对以往预算数增加了90万元,增加原因是城管局15名协管员整建制下放站区办。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