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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下陆区团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59098 发布日期: 2021-12-06 发布机构: 下陆区团委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下陆区团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情况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 1.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3.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财政拨款)
6.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财政拨款)
7.2022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财政拨款)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指导全区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区共青团组织围绕首善下陆的改革、发展、建设大局开展工作,在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积极发挥党的助手作用;负责全区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强化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思想政治引领贯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切实承担引导团员青年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
二、机构设置
编制情况:下陆区团委核定编制数为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2021年年末在职2人。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3.74万元,较上年36.66万元增加7.08万元,增幅19.31%。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43.74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收入的比重为100%。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74万元,较上年36.66万元增加7.08万元,增幅19.31%。其中:基本支出35.74 万元,占比81.71%;项目支出8万元,占比18.29%。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43.74万元,较上年36.66万元增加了7.08万元,增幅19.31%。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43.74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收入的比重为100%。
2、支出情况:2022年度部门预算总支出为43.74万元,较上年36.66万元增加7.08万元,增幅19.31%。其中:基本支出35.74 万元,占比81.71%;项目支出8万元,占比18.29%。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4.75万元,较上年3.38万元增加了1.37万元,增幅40.53%。主要用于保障政策运行。包括:办公费1.9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0.46万元,福利费0.57万元,其他交通费1.32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2我单位政府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 0.336 万元,计划用于购买货物 0.336 万元,工程 0万元,服务 0 万元。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 0 万元,较上年0.16万元减少了 0.16 万元,减幅 100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同比无变化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同比无变化 。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 0 万元,较2021年预算 0.16 万减少 0.16 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共占有车辆数0 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重点预算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团区委对每一笔项目经费制定了量化目标,根据年初制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在防疫期间、五四、六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活动,加强了对绩效目标的管理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条件和依据。
2.部门预算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2022年基层团组织活动专项经费8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产出指标分析:全年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慰问活动至少2场,围绕雷锋活动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场;进行五四表彰,组织各中小学在五四、六一、十一三建队日开展集中入团、集中入队仪式;暑期组织高校志愿者到各社区开展希望家园活动;召开少代会,组织1场少先队辅导员培训。
效益指标分析:引导全区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多多开展青年参与度高的活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效益。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到社会公众认可,满意度、参与度高。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本单位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故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