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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东方山街道2023年预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项目支出表
         11.项目支出绩效批复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指导社区自治管理,做好环境卫生、民生保障、平安稳定等各项基层治理工作。
  2.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推动东方山景区全域发展,瞄准争创全国5A景区的目标,聚焦全域旅游,联动周边旅游资源,高标准系统谋划东方山区域发展格局。
  3.全面开展共同缔造,建立基层治理长效机制,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引领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推动城市建设的坚强堡垒和时代先锋。
  二、机构设置
街道下设“四办三中心”即:党政综合办、社会事务办、平安建设办、经济服务办,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街道核定行政编15人、事业编30人,现有行政编12人,事业编20人。现在工作人员69人。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1608.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8.37万元,占预算收入 100 %。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0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508.37 万元,占比 93.7%;项目支出100万元,占比6.3 %。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街道2023年度预算收入总计1608.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08.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为0元。较2022年预算823.89万元增加了784.4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工作量增加。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73.47万元,较2022年预算76.25万元增加了97.2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办用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等其他费用,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我单位政府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108.9万元,计划用于购买货物28.9万元,工程80万元。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10.5万元, 和2022年预算数10.5万元一样。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共计 0  组, 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5  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为 20万元,较2022年预算 0 万元,增加20万元。(城管车辆破损严重)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为  10.5 万元,较2022年预算  10.5万元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 万元,2022年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共占有车辆数3台,主要来自城管执法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 
 九、重点预算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1.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所有项目绩效目标。
2.2023年度目标:强化内部管理,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推动街道(社区)基层治理现代化,高标准打造东方山景区全域旅游新格局。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