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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财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九、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
1.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3.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财政拨款) 
6.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财政拨款) 
7.2023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财政拨款) 
8.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 项目支出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制订全区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规定、实施办法等,指导街道财政工作。
2、根据下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拟定全区中长期财政计划和财源建设规划;参与制订全区各项宏观决策;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3、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市级预算的安排,确定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执行,负责征收全区农业税收和其他收入。
4、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全区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全区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全区政府性基金,管理全区财政支出。 
5、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方针政策、改革方案、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的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和监督资产评估业务。
6、管理和指导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查处会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7、检查监督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8、负责财政信息宣传工作,组织财政信息的搜集、处理和分析。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下陆区财政局下设国库集中收付中心1个事业单位,内设预算国库科、党政办公室、财政监督科、非税收入科、债务管理科等科室,与国资局合署办公。
       编制情况:下陆区财政局核定编制数为1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6人。2023年在职人员14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6人,编内聘用2人,政府雇员2人,三支一扶1人,局聘人员3人;退休人员7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98.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8.83万元,占预算收入100%。
       2023年度预算总收入较2022年度预算总收入666.36万元减少了67.5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以及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9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83万元,占比55.25%;项目支出268万元,占比44.75%。
       2023年度预算总支出较2022年度预算总支出666.36万元减少了67.5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以及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30.83万元,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82.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 
       2、商品服务支出119.7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办公费、公务接待、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5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津贴补贴。
项目支出300万元,其中:政府重大项目投资评审经费100万元,财政系统及网络运维费98万元,国资管理、清查及维修维护费7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9.7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0万元,共计0 组,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预算数为0万元,同比无变化。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我单位政府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112.7万元,计划用于购买货物2.7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11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共占有车辆数0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我单位对每个项目制定细化、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和可考核、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并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加强对支出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的监控,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上年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
2.部门预算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2023年政府重大项目投资评审经费1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绩效总目标:保质保量完成全区所有重大项目投资评审工作
       1. 数量指标:全区重大项目评审覆盖率=100%
       2.质量指标:保质保量完成全区重大项目评审工作
       3.时效指标:及时完成重大项目评审工作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被评审单位服务满意度≥95%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