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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1. 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3.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财政拨款)
                  6.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财政拨款) 
                  7.2022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财政拨款) 
                  8.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2年项目支出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下陆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下陆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下办文[2020]37号)文件,黄石市下陆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主要社会功能是城市文明创建工作,主要工作任务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文明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提出城市文明相关创建工作的思路、方案和意见;二是负责全区围绕城市文明开展的相关创建工作的统筹谋划、工作调度、综合协调,组织开展相关创建活动;三是负责分配全区城市文明创建工作,对全区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全面掌握创建工作动态,向区委、区政府及时报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二、机构设置
  
根据《关于核准黄石市下陆区部分事业单位变更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下人社岗[2021]12号)文件,黄石市下陆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为正科级单位,领导职数为1正2副。内设机构(处室)共3个,主要是:(1)办公室;(2)业务室;(3)财务室。核实编制数为事业编制6人,2022年在职人员7人,其中在职在编5人,政府雇员2人。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5.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33万元,占预算收入100%。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33万元,占比51.3%;项目支出100万元,占比48.7%。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5.33万元,与2021年预算总收入153.66万元相比,增加了51.67万元,增幅33.6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2.41万元,系增加在职人员3人,政府雇员1人。二是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加9.26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5.33万元,与2021年预算总支出153.66万元相比,增加了51.67万元,增幅33.6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2.41万元,二是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加9.26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05.33万元,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92.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 
  2、商品服务支出12.8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办公费、公务接待、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津贴补贴。
  项目支出100万元,其中:文明创建工作经费10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2.85万元,较上年3.59万元增加了9.26万元,增幅257.94%。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包括:办公费3万元、工会经费1.11万元、福利费1.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2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2我单位政府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1.02万元,其中计划用于购买货物1.02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0万元。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3.16万元减少3.16万元,减幅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共计0组,0人次,较上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 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为 0万元,较上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预算3.16万元减少3.16万元,减幅100%。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减少接待次数,严格接待审批程序,合理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共占有车辆数0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重点预算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开展要求,针对每笔项目支出,做出了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加强了对绩效目标的管理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条件和依据。全年项目支出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创建和国卫复审工作专项经费。
  2.部门预算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文明创建和国卫复审工作经费,2021年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做好全区文明创建工作的统筹谋划、定期调度、综合协调,组织开展相关创建活动;分配全区城市文明创建和国卫复审工作任务,做好全区文明创建和国卫复审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全面掌握创建工作动态;做好我区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设工作;做好市文明创建和国卫指挥部督办交办事项的整改落实,并及时报告完成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注:本单位2022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故为空表。


本单位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故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