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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附表: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项目支出表
11、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关于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协调、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城市管理专门职责,负责城市综合管理,督办、指导各新区(街办)城市管理事项,负责全区城管系统指挥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协调、行使、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及审批等工作,负责全区城管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督查及考核工作,以及城管执法队伍的集中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构成单位来看,下陆区城管执法局部门预算为单位本级预算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0个下属单位预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488.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88.54万元,占预算收入100%。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8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0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3.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7.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9万元,资本性支出27万元),占比8.21%;项目支出4488.54万元,占比91.80%。 
下陆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889.56万元,较2022年度的4911.70万元减少了22.14万元;2023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889.56万元,较2022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4911.70万元减少了22.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了28.7万元,公用经费增加了6.56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18.65万元,较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12.09万元增加了6.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而购买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24.5万元,较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17.5万元增加了7万元,增幅40% 。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0万元,共计0组,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4.5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同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为2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为17.5万元,较2022年预算17.5万元增加了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执法车数量增加一台,公务用车运行费相应增加。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同上年无变化。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我单位政府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3784.06万元,计划用于购买货物64.06万元,服务372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2年末我单位共占有车辆数25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9台为执法执勤用车(借街办4台,自用5台),其他为环卫作业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
        2、部门预算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1)黄石市下陆区环卫园林市场化购买服务项目3600万元。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下陆区区域内道路清扫保洁、园林绿化维护、公厕管理维护、垃圾中转站运营管理、垃圾分类等购买服务。
(2)环卫工人遗留问题费用 48.54万元。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环卫退休人员经费保障。
(3)市政维护道路及管网项目600万元。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环卫在职保同的的经费保障,以及下陆区主次干道的人行道修复、养护,泵站、市政排水(雨水、污水)管网等维护费用。
(4)城管执法人员经费237万元。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聘用人员2023年工资、五险、公积金、年终目标考核奖等。
(5)燃气办工作经费3万元。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